在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中,有兩種傾向尤其應引起我們的注意。一種是建設性破壞,一種是保護性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正在全社會范圍內引起人們廣泛參與的興趣,但是由于認識不正確,或出于良好愿望或出于經濟目的,建設性破壞和保護性破壞,常常是在加強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名義下進行,具有更大的危害性?,F在,甘孜州正在加快城市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這本身是件好事,但是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都保存在城鎮、農村地區,如果不從本地實際出發,照搬內地經驗,建設不當,很容易對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為,我州的城鎮,解放前發育很不完善,與農村區別并不大。因此,舊城改造,拆舊村建新村,不對蘊含歷史文化內容的有形遺存加以認真保護,承載這個城鎮、村莊歷史文化記憶的載體也就蕩然無存。
保護性破壞的危害也很明顯。一些項目被確定為保護對象后,一些人片面地去開發它的經濟價值,如對古老村落的過度旅游開發和一些手工藝項目的大量機械復制,使這些項目顯現的某種人類文明以及這種文明成長的過程,因我們的“保護”而中斷。在服務于旅游開發的目的下,原生態的歌舞,按照當代膚淺時尚的審美趣味加以改造;傳統的民間手工藝制作大量機械復制;古老村落成了喧囂的鬧市。從表面上看,似乎是被保護項目的繁榮,實際上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本質性傷害。
在此,我僅以巴塘弦子為例來說明。近幾年,甘孜州大力發展文化旅游,提出了把優勢文化資源轉化成優勢產業,打造文化品牌,為此,巴塘縣把巴塘弦子確定為主要的文化旅游品牌,著力打造。2000年,國家文化部將巴塘縣命名為“中國弦子之鄉”,弦子逐步變為創造旅游產業利潤的先行軍,因而摻雜了比較多的商業元素,原生態的、原汁原味的巴塘弦子,基本上難得一見了。
近年來,許多縣也在組織跳巴塘弦子,巴塘弦子似乎在傳承普及了,但是仔細一想,事情并非如此簡單。大家都知道,巴塘弦子是集詩、琴、歌、舞為一體的藏族民間藝術。我認為,其中領舞者是巴塘弦子的靈魂。這位領舞者,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卓本”,他既要會操琴,會跳各種弦子舞,熟悉弦子的各種曲調,又要把弦子的各種唱詞爛熟于心中,而且會臨場即興創作。他是弦子的總指揮,當他拉起弦胡,人們便會根據他拉的曲調、節奏開始翩翩起舞。而當他張口領唱時,人們便會齊聲合唱。人們邊跳邊唱,歌、舞、樂溶為一體,真是其樂融融。但是我們看到,許多縣組織跳的弦子,沒有操弦胡的“卓本”,有的只是電聲樂。人們不會唱詞,只有跟著音樂節奏起舞。這種不完備的弦子無疑比原生態的弦子變味多了,有點異化了。長此以往,巴塘弦子精髓的傳承就真有可能斷檔了。我這樣說,并不是反對群眾性自娛自樂地跳弦子。我只是強調文化部門應真正將巴塘弦子作為一門珍貴的民間藝術認真加以研究、保護,在保護繼承的基礎上不斷進行創新發展。正如有同志指出的,進行活態的保護才能讓巴塘弦子固有的生命力代代相傳。這里關鍵是發現和培養巴塘弦子的“卓本”——即會拉、會唱、會跳的領舞者。只要有這樣一代代的“卓本”隊伍,原生態的巴塘弦子就會很好地代代傳承下去。而我們這方面做的工作還遠不夠。
以上從存在問題的角度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不容忽視的狀況,可以使我們在實施保護工作中更明確地有針對性地加以避免和調整。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活態文化,因為受人類社會結構和環境改變的影響,以及其本身存在形態的限制,必然帶來它的社會存在基礎日漸狹窄的發展趨向,所以它的生存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機,有不少甚至已經消失或面臨消失的危險。這一方面是社會發展必然性的影響;另一方面,不能不看到,這種影響的后果是傳統文化、弱勢文化的加速消亡,它體現的特定民族或群體的文化精神和人類情感、特有的思維方式、傳統價值觀念和審美理想,將為現代工業社會所產生的不穩定的文化觀念所消解或代替。一個民族深層文化基因的改變,必然帶來民族個性的變異和扭曲以及民族特征的弱化甚至消亡;特定地域、群體中凝聚其文化傳統的那些難以用外在尺度衡量的文化表現形式的消解,也必然帶來價值觀念的混亂。
可以說,搶救和保護那些處于生存困境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已成為時代賦予我們的非常緊迫的歷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