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旭杰
2004年3月22日,國務院發布《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十年來,我州積極貫徹落實《綱要》,推進法制建設進程,立法日益完善,執法逐步規范,社會公眾有序參與立法。大力完善地方法律體系,十年中制定12個單行條例,十年中出臺幾百部規范性文件。現有百余有效規范性文件,覆蓋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管理等方面,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
地方法律體系日益完善
我州以憲法、自治條例為依據,加快立法步伐,先后制定了《甘孜藏族自治州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補充規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語言文字使用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變通規定》等12部地方單行條例,形成了以自治條例為核心的地方法律體系。尤其近年來,每年都有新條例公布,地方法律體系日益完善。
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進
依法行政意識逐步增強。法治觀念深入人心,政府常務會議學法、領導干部學法、公務員及行政執法人員學法等制度相繼建立。在政府層面實現了3個常態化,即州政府常務會學法常態化,在每次州政府常務會前,都利用半小時時間,邀請相關專家講解法律法規;公務員學法常態化,年度集中學法時間不少于7天;行政執法人員學法常態化,年度法律知識更新培訓不少于5天,依法行政意識逐步增強;通過“法律七進”等活動,法制宣傳進鄉村、進寺廟、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通過開辟政府門戶網站依法行政欄目、甘孜日報依法行政宣傳專欄、甘孜電視臺依法治州欄目,宣傳陣地作用逐漸發揮,群眾法治觀念、權利義務意識明顯增強。
政府立法有序推進。截至2013年,州政府共出臺有效規范性文件達106件,涵蓋交通、安全、食品藥品監管、醫療保險等領域,從制度層面保障了各類群體在衣食住行,學有所教、住有所居、病有所醫、老有所養,覆蓋社會方方面面。
重大行政決策更加規范。先后制定出臺《甘孜州人民政府工作規則》、《重大行政決策規則》、《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聽證、集體討論、后評估、合法性審查等9項制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成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序。我州還建立了由專家學者、知名律師組成的政府法律顧問團,截至2013年已更換三屆。州政府重大決策事項,都交由法律顧問分析論證,法律顧問團為政府各類涉法事務服務。
行政執法水平不斷提高。2012年起開展了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工作。2013-2014年分別開展了行政執法規范年活動和依法行政突出問題整治活動。在嚴格依法行政的同時,加強行政監督,加大法律監督力度,政府除每年向同級人大報告政府工作外,還選擇一些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向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接受詢問和監督。加大層級監督力度,州政府對各縣、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進行備案審查。加大審計、監察專門監督,大力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讓人民群眾直接監督政府。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機制逐步健全。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推動復議規范化建設,制定了《甘孜州行政復議案件立案辦法》等十一項制度,行政復議配套制度建設全面落實。加大行政復議法宣傳力度,將2013年確定為行政復議法宣傳年,在此基礎上,利用2014年依法行政宣傳月活動進一步強化行政復議法宣傳,擴大社會影響力。同時,積極探索行政復議體制機制創新,推進行政調解工作,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矛盾初發階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
意識出現大幅度轉變。從管理向服務轉變,從微觀管理向宏觀調控轉變,從運用行政手段為主向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轉變。著重簡政放權,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關鍵環節,從2002年起,積極穩妥地推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進行七次清理,州級行政審批項目從12年前的1027項減少為165項。
機構改革科學推進。按照政府總體部署,經過三次機構改革,政府部門配置更加科學,政府職能進一步轉變,服務社會進一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