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劉星)近日,省政府出臺《關于全面加強危爆物品管控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今后購買民用爆炸物品、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等,嚴格實行實名制;寄遞、物流企業必須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和實名寄遞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射釘器材等危爆物品具有高爆、易燃、劇毒、強腐蝕等特點,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或發生中毒、污染等災害,對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具有嚴重危害性和破壞性。我省是危爆物品生產和使用大省,生產銷售使用單位多、數量大,運輸距離遠、路況較復雜,安全監管難度大、任務重?!兑庖姟访鞔_,我省將探索民用爆炸物品、射釘彈生產包裝統一標識(危險品標志、生產點簡稱及生產日期),嚴格落實易制爆和劇毒化學品包裝“一書一簽”,確保危爆物品可以追蹤溯源。此外,嚴禁在已有的危爆物品生產廠區、倉庫外部安全距離內規劃新建建筑設施,現有違規建筑由相關部門督促依法限期拆除。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全部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保持規定路線和車速,途中經停應有專人看守,并遠離建筑設施和人口密集區域,不得在許可以外的地點經停。
《意見》提出建立信息平臺,實現危爆物品信息化、一體化管理。危爆物品生產、銷售、儲存、運輸、使用(含銷毀)單位應將危爆物品各環節信息即時錄入信息平臺,錄入要更新及時。危爆物品所有行政管理業務一律通過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辦理,杜絕體外循環和手工開證,實現危爆物品流向全程信息化監控。
在責任體系方面,《意見》明確,涉危爆單位必須逐一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違法違規從事危爆物品生產經營運輸活動、存在安全隱患不予整改的單位,依法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對違法違規的從業人員,記入社會征信系統。各環節監管要形成完整鏈條,實現封閉式管理。建立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群眾檢舉揭發違法違規企業和違法購買、私藏、改制、使用危爆物品的行為。對舉報屬實的,要及時予以獎勵,特別是舉報有價值且可能制造暴力恐怖或報復社會重大案件線索的,要予以重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