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總體規劃應納入生態環保與建設目標、污染控制與治理措施等強制性內容
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適當降低公交車、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乘車收費標準
本網訊(劉宇男)4月1日,省政府網站發布《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6年度實施計劃》。今年,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要比基準年下降8%以上,重污染天數有所減少;除成都市外,其余市(州)PM10年均濃度均要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為實現大氣治理年度目標,《計劃》強調規劃先行,城市總體規劃應包括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目標、污染控制與治理措施等強制性內容;嚴格控制、限制在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地區建設“兩高”行業項目。
在工業治污中,各市(州)要強力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減排,不得新建煤電、鋼鐵、焦化、有色、石化等行業的高污染項目。電力、水泥、鋼鐵等重點行業,加快除塵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等重點行業,強力整治揮發性有機物污染;全面推進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建設。成都市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不得審批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電廠項目。
嚴格落實工地揚塵整治管理制度,各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掃率達85%以上。新建電廠應避免建設永久性粉煤灰堆場,確需建設的,原則上占地規模按不超過3年儲灰量設計。
今年將制訂《四川省機動車地方排放標準限值》地方標準,加快淘汰不達標大型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鼓勵車輛報廢解體和柴油車提前淘汰,地級及以上城市主城區實行黃標車禁行。為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細則要求中心城區內外停車場差別化收費,適當降低公交車、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乘車收費標準,中心城區增建公共自行車租賃網點。
繼續調整能源結構,全省煤炭消費比重要下降至37%以下。除阿壩、甘孜、涼山及攀枝花外,城市近郊及鄉鎮居民生活用氣普及率達到90%以上。
各級政府要盡快編制和實施本地大氣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計劃,細化每月、每季控制目標。繼續對各市(州)政府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進行考核激勵,推行約談問責機制,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