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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節地生態葬可獲500至1000元獎勵

四川日報    2016年08月05日

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節地生態安葬設施須達100%
    本網訊(劉星)8月4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等11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通知》,明確把采用不保留骨灰、不立墓碑的生態葬法納入獎補范圍,可給予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今后,各地原則上新建城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建設須達到100%。
    節地生態安葬是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價值導向,鼓勵和引導人們采用樹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資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來安葬骨灰或遺體的方式。推行節地生態安葬有利于減輕群眾負擔,節約和保護土地資源。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推進節地生態安葬政策創制,健全獎補激勵機制。要在進一步完善以減免基本殯葬服務費用為主要內容的惠民殯葬政策基礎上,建立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對采用不保留骨灰、不立墓碑的生態葬法,可給予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群眾有意愿且有條件的地區,可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統一的紀念設施,利用重要傳統節日組織開展祭奠活動,緬懷逝者、教育后人。
    通知明確提出,今后各地原則上新建城鄉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節地生態安葬設施建設須達到100%,新建或擴建社會公共墓地中節地生態安葬區域不得少于墓葬規劃面積的50%;對現有社會公共墓地的未使用區域,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明確節地生態安葬區域的配建比例,但不得低于30%的區域實行節地生態安葬。力爭到2020年,公益性骨灰安葬安放設施縣級行政區域覆蓋率達到50%,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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