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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發布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細則:省負總責 市縣抓落實

四川日報    2017年01月16日

      四川省委辦公廳近日印發《四川省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細則》,明確在中央統籌下,脫貧攻堅實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構建責任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攻堅的責任體系。該《細則》適用于21個市(州)、有脫貧攻堅任務的160個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脫貧攻堅責任的落實?!都殑t》專章明確,省委、省政府對全省脫貧攻堅工作負總責,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脫貧攻堅的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完善體制機制,制定出臺重大政策措施,審定重大規劃和年度脫貧目標,協調全局性重大問題、全省共性問題。加強有脫貧攻堅任務的市(州)、縣(市、區)脫貧攻堅領導力量,保持88個貧困縣黨政正職穩定,做到不脫貧不調整、不摘帽不調離。省紀委加強對脫貧攻堅中違紀違規問題的監督執紀問責,省檢察院對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進行集中整治和預防。

      市縣有落實之責。市(州)黨委、政府對本地脫貧攻堅工作負總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審定本地脫貧攻堅滾動規劃和年度計劃。整合各方資源、資金向貧困縣傾斜。市(州)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向省委、省政府簽署脫貧責任書,每年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扶貧脫貧進展情況??h(市、區)黨委、政府承擔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制定本地脫貧攻堅實施規劃、年度方案,優化配置各類資源要素,建立扶貧開發對象動態監測機制,完善扶貧項目庫,整合財政涉農資金,組織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公開扶貧資金項目信息,提高縣域經濟整體發展水平等。市、縣、鄉黨委、政府和村兩委主要負責人是本地脫貧攻堅第一責任人,要向上一級黨委、政府簽署脫貧責任書,每年報告扶貧脫貧進展情況。

      為推動形成脫貧攻堅合力,《細則》明確了參與東西部扶貧協作和省內對口支援工作的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各定點扶貧單位,民主黨派各級組織,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等的責任。其中,參與東西部扶貧協作和省內對口支援工作的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必須親力親為,推動建立精準對接機制,聚焦脫貧攻堅,注重幫扶成效,加強產業帶動、勞務協作、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細則》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脫貧攻堅領導小組以及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到位、工作成效顯著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以適當方式予以表揚,并作為干部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不負責任、造成不良影響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對在脫貧攻堅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幫扶主體,予以大力宣傳,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揚。(記者 張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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