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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甘孜日報    2017年02月14日

    201717日在州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   

    州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李鵬飛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2年以來,全州檢察機關在州委和省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以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提供了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堅持打擊與服務并重,主動融入法治創穩

    五年來,我們緊緊圍繞依法治州戰略,以人民群眾平安需求為導向,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維護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抓實維穩防控,營建平安甘孜。落實州委、省院系列重大維穩部署,制定《全州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推動應急維穩向主動創穩轉變促進長治久安的實施意見》,深度參與依法治理和社會面穩控。共開展重要部位防控2600余次、重要線路巡防4700余次、卡點查控7200余次,調動警力41300余人(次),出動車輛8400余臺(次),參與處置各類突發事件180余起,完成了黨委交辦的維穩任務。做實突發事件防控處置,做深寺廟僧尼教育引導,做細依法打擊違法犯罪,確保了社會大局的持續穩定。為有效遏制我州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頻發趨勢,主動開展法律對策研究,形成《當前我州利用手機微信實施危安犯罪的情況報告》《我州僧尼犯罪呈現四個特點需引起重視》等調研報告,引起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視,高檢院曹建明檢察長、省委王東明書記作出重要批示,并得到中央辦公廳采用。

    嚴打刑事犯罪,彰顯法治權威。積極開展依法治州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和反自焚專項斗爭,提前介入“1·23”、“1·24”、“5·29”、“8·1”等一批危害國家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實施專案攻堅,依法快捕快訴,重拳打擊犯罪。共依法批捕涉嫌各類刑事犯罪17532405人,提起公訴17612700人,同比分別上升10.1%19.2%,有罪判決率達100%。其中,批捕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31人,起訴34人;批捕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462人,起訴470人;批捕涉嫌搶劫、盜竊、詐騙等侵犯財產犯罪1282人,起訴1301人;批捕涉嫌尋釁滋事、販毒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544人,起訴490人。

    服務法治市場,優化發展環境。制定《服務我州民營經濟發展實施意見》《服務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意見》《服務農村改革發展實施意見》等指導性文件,正確引導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法律監督和檢察服務。堅決打擊危害營商環境犯罪,依法批捕涉嫌非法經營、合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破壞市場經濟犯罪23人,起訴28人;治理商業賄賂突出問題,保障政府性投資安全,立案查辦重點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 71人;倡導公平誠信,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辦理督促支持起訴案件12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4件,追回流失的國家、集體資產380余萬元;建立與社會誠信管理系統對接的聯網查詢機制,為77批次310多個投標企業和個人提供了行賄檔案查詢。

    延伸檢察職能, 依法長效治理。積極參與依法治寺,與州委統戰部、宣傳部共同編寫《遵國法 守戒律》法宣手冊并發放到全州每個鄉鎮、每座寺廟,制作完成僧尼犯罪警示片《絕不允許有法外之寺法外之僧》,扎實推進寺廟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教育,建立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辦案機制。受理提請批準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2人,依法決定不批準逮捕45人;受理移送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7人,依法決定附條件不起訴5人,封存6名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切實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在我省民族地區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檢察機構,建成6個未成年人關愛幫扶基地,依托“送法進校園”活動,推進法治教育檢校合作,促進依法常態化治理。稻城縣院“亞丁綠芽”工作室被評為全省優秀未檢工作團隊,爐霍縣院制作的微電影《檢徽下成長》被評為法治中國——四川微電影優秀獎。

    做實群眾工作,助力扶貧攻堅。制定《推動落實群眾工作六個活動實施方案》《主動服務和推進扶貧攻堅工作意見》,持續提升服務實效,不斷增進檢民親情。分期分批派出“檢察小分隊”163700余人(次)深入聯系鄉村、寺廟,走訪高僧大德及農牧民群眾14600余人(次),為13個貧困村爭取建設項目36個、資金4444萬元,幫助建成農村書屋、寺廟圖書館等文化場所17個,投入幫扶款物折資123萬元,為農牧民群眾解決困難問題206個。選派25名檢察干警駐村擔任“第一書記”,主動幫助完善黨務、村務管理制度68條,助力提升基層組織管理水平,引導農牧民群眾搶抓機遇、脫貧致富。會同扶貧部門聯合制發《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大力推進廉潔扶貧、陽光扶貧,助力精準扶貧廉潔實施。結合結對認親、同心同向等活動和依法治寺工作,推進檢察官“法律八進”,開展法治宣講970余場(次),接受農牧民群眾及僧尼法律咨詢15600余人(次),通過以案釋法、文藝演法,引導群眾崇法尚法,使法治惠民與物質惠民同步推進。

    二、堅持懲治和預防并重,強化權力運行監督

    五年來,我們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依法反腐決策,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同步開展犯罪預防,努力從根源上鏟除腐敗“土壤”。

    加大職務犯罪懲處力度。運用偵查一體化機制,堅持貪瀆并查,大要案和“微腐敗”并查,辦案量增速連續五年穩居全省前列。依法立案查辦國家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159人,大要案率達91.3 %,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 2982萬元。突出查辦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干部貪賄案件1416人。

    嚴肅懲治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2631人,挖出一批傷農、害農、坑農“蛀蟲”。依法查辦了水務、畜牧等系統涉農職務犯罪窩案串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開展職務犯罪同步預防。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預防職務犯罪出生產力”的重要指示,同步開展個案預防、系統預防和行業預防,與5個國有企業共建預防機制,深入重點工程和重點單位舉辦預防講座411場,提出防控風險、堵塞漏洞建議345件(次),受教育人員14500余人(次)。推行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專題報告制度,剖析重點行業、重點領域職務犯罪發案特點、發展趨勢,提出防治對策。《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工作報告》連續五年得到州委主要領導批示,《社保工作人員貪污受賄案件分析及對策建議》被中央辦公廳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采用,《我州工程建設領域職務犯罪調查報告》被州人民政府轉發全州。

    構建銜接機制促進行政權力依法運行。建立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相銜接工作機制,與州人民政府會簽《檢察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實施監督工作規定》,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58件。建立健全“兩法銜接”機制,與州人民政府會簽《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制度》等11份文件,召開專題聯席會議23次。深化“兩法銜接”平臺管理應用,促進執法信息共享。全州513個行政執法機關完成案件登錄,錄入行政執法案件1836件,檢察機關監督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7人,有效防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專題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州“兩法銜接”工作,有力促進了工作開展。

    三、堅持監督和保護并重,維護公平正義

    五年來,我們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強化對司法辦案的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強化訴訟監督,促進嚴格司法。加強對有案不立、違法取證、量刑畸輕畸重等問題的訴訟監督。依法監督偵查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40件、不應當立案而立案8件,同比分別上升81.8%167 %。依法不批準逮捕787人,不起訴231人,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1237件(次),糾正漏訴26件,追訴漏罪22人。提出刑事抗訴11件,同比上升57.1%。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2184件,糾正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 120件,督促收監不再適用保外就醫措施的罪犯10名。對保外就醫、看守所械具和禁閉使用情況、監管場所被監管人財務管理等開展專項檢查1875人(次),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96份。辦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78件、財產刑監督案件15件,依法糾正社區矯正違規違法72件。推進監管場所的監控聯網,全面完成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聯網規范化達標。完善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多元化監督格局,依法提請、提出民事行政抗訴11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5件,對審判活動和執行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34件,人民法院采納32件。

    回應群眾需求,落實民生檢察。聚焦危害民生民利的熱點問題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打擊發生在群眾身邊、社會反響較大的犯罪行為。依法批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9人,起訴22人;批捕涉槍、涉爆犯罪172人,起訴176人。加強民生項目的預防跟蹤服務,依法查辦在牧民定居、新村建設、災后重建等重點項目建設中發生的職務犯罪33人。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調查,立案查辦事故背后的瀆職犯罪4人。健全檢調對接機制,建立農牧民群眾訴求“綠色通道”,打通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受理司法救助89件,協調落實低保7人,為106名被害人及親屬落實司法救助金69.45萬元,幫助農民工追討薪金75萬余元。受理舉報和控告申訴475件,檢察長接待群眾來訪429人(次),化解矛盾糾紛85件,處理重大敏感案件10件,直接立案復查刑事申訴1718人,促成刑事、民事和解58件,息訴率達100%,連續10年實現涉檢案件“零上訪”。州檢察院控告申訴舉報接待室連續三屆被授予“全國文明接待室”榮譽稱號。

    堅持生態優先,保障綠色發展。圍繞生態文明建設,州檢察院在全省率先設立生態資源檢察局,加強與涉環行政部門的協作,全面掌握涉及生態保護的重點企業及項目底數和實情。制定《加強全州生態資源保護工作意見》《踐行綠色發展理念 發揮檢察職能服務保障美麗生態甘孜建設的意見》,開展專項立案監督。主動介入全州1000余件涉環行政案件,批捕涉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157人、起訴163人,督促相關部門移送犯罪線索10件,辦理高檢院、省院掛牌督辦案件6件。州檢察院生態資源檢察局被評為全省打擊生態犯罪先進集體,3名干警被授予先進個人稱號和綠色獎章。

    四、堅持改革和規范并重,提升檢察公信力

    五年來,我們堅持改革的正確方向,積極穩妥推進各項檢察改革,以改革和創新的精神推動檢察工作規范發展。

    穩妥推進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司法體制改革意見,結合省州相關文件精神,重點推進以完善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制定《甘孜州首輪檢察官入額遴選工作實施方案》《入額遴選工作推進表》等“五案一表”,細化31項任務,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嚴格按照標準,確定215名檢察官首輪入額,占全州檢察系統政法專項編制的33.18%。配套制定錯案責任追究制、人員分類管理等改革措施,為后續相關改革打下堅實基礎。

    積極探索檢察改革。與州中級人民法院會簽意見,分類分層次推進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庭審實質化等訴訟機制改革,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堅持證據標準,排除非法證據,防止案件“帶病”起訴,嚴防冤假錯案發生。探索建立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羈押必要性審查、支持公益訴訟制度,研究完善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強制措施的司法監督制度,不斷創新工作方式,增強檢察機制運行活力。

    切實規范司法行為。建成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執法辦案進行實時監督。通過該系統監控案件4123件(次),接受卷宗4256冊,移送案件1919件,依法不予受理33件,發布案件預警提示27360條。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活動”,狠抓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排除違規違法證據入卷、規范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等機制的落實。開展涉案款物專項檢查6次,審核涉案款入庫2076萬元、物品入庫3728件、出庫3691件,糾正各類不規范問題37項。開展案件質量專項評查12次,評查特定種類案件94件、其他種類案件110件,及時糾正了執法辦案中存在的問題。

    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完善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法律文書公開、重要案件信息發布、網上舉報投訴四大平臺運用,公開發布案件信息3316條、法律文書638份,接受群眾咨詢320余人(次)。開通律師異地閱卷系統,依托案件管理大廳、電子卷宗系統,為律師、訴訟代理人和當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接待查詢120人(次),推動建立新型檢律關系。建成檢察門戶網站,兩級院全部入駐“今日頭條”、“企鵝媒體平臺”、“封面新聞”客戶端,通過“兩微”平臺發布資訊15960條,對可公開案件全部實現網上查詢。

    五、堅持教育與管理并重,打造過硬檢察隊伍

    五年來,我們以創建“藏區一流檢察院”為目標,堅持強基固本,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檢察隊伍。

    突出理想信念抓教育。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持筑牢和傳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扎實開展“群眾路線”、“三嚴三實”、“兩學一做”、“鑄忠誠警魂”等學習教育活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推行院領導上黨課、專家講座、檢察論壇、道德講堂等思想教育機制,倡導學習自覺,濃厚學習氛圍,力促“信念堅定”與“忠誠擔當”知行合一。

    突出問題導向正風紀。持續深化“反四風”,加力推進“兩個責任”落實。推行基層院檢察長、州檢察院內設機構負責人述責述廉制度。開展廉潔從檢教育,組織300余名檢察干警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制定《巡察工作規則》,強化對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的監督。加強檢務督察,聚焦扣押款物管理、辦案安全、會風會紀、禁令執行等實行常態化監督,立案查處違紀檢察人員8人。強化“三公”經費管理,州檢察院公務接待和公務用車支出年均下降1.8%11.95%

    突出能力建設提素質。抓實班子建設,調整基層院班子成員62名,換屆之年向黨政主干線推薦提拔干部7名,推薦提拔基層院檢察長人選10名,圓滿完成換屆工作。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公開招錄引進檢察人員123名,招錄定向委培生43人,在知名大專院校選調5人充實辦案和技術力量。以辦案一線和基層檢察人員為重點,強化崗位練兵,突出實踐歷練,大規模推進全員培訓。共培訓檢察人員10730人(次),遠程網絡視頻培訓59次,開展各類業務競賽31次。42名干警在全省檢察業務競賽及國家司法考試中取得佳績,7名干警分別榮獲全省“優秀公訴人標兵”“案件管理業務標兵”等稱號,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突出文化育檢增活力。依托獨特的康巴文化和厚重的紅色底蘊,持續深化精神文明建設,總結提煉“甘于奉獻·孜求卓越”的檢察精神,通過重溫入黨誓詞、“我是黨員”主題征文演講、書畫攝影比賽等活動,引導干警在政治上有定力、思想上有活力。成立了甘孜州檢察機關文聯和青年工作委員會并創辦《甘孜·青年檢察》專刊,搭建文化建設新平臺,凝聚和釋放檢察正能量。蘆山“4·20”地震和康定“11·22”地震發生后,全州檢察機關和全體干警踴躍捐款32.8萬元,捐物348件(套),向災區群眾送上深情厚誼。五年來,全州檢察機關榮獲省級以上表彰先進集體32個、先進個人63人,瀘定縣院榮獲“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稱號,州檢察院成功創建省級文明單位,涌現出全國重大先進典型蘇知斌、“四川省群眾最喜愛的政法干警”鮮麗、“四川省先進工作者”張燕等模范人物。

    夯實檢務保障強基礎。經費投入持續增長,五年來,中央轉移支付裝備經費12156萬元、辦案經費8737萬元,公用經費年人均2萬元;“兩房”建設全面覆蓋,通過積極爭取,全州“兩房”建設投入6188.48萬元,康定、石渠、色達、德格縣院“兩房”建設竣工并投入使用,丹巴、白玉、理塘、稻城縣院和州檢察院“兩房”建設即將竣工,其余縣院“兩房”建設項目均轉入“十三五規劃”;科技含量大幅提升,信息化建設投入5400余萬元,建成并成功運用電子卷宗、遠程提訊接訪、監獄看守所監控、12309舉報中心等信息系統,分級網絡保護建設在全省率先通過測評,全流程實現網上辦公辦案;對口援助穩步推進,以人才、智力援助為主線,通過合作辦案、互掛互派等方式推進檢察援藏工作,內地75個援助院幫助我州培訓干警77名,派出56名檢察業務人才赴我州進行“傳、幫、帶”,援助資金2987.6萬元,檢察工作內生動力和發展后勁不斷增強。

    五年來,我們認真落實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和決定,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343次,向政協通報工作273次,走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470人(次),主動邀請社會各界視察160次,收集意見建議93260余條,整改問題177個。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幫助,對我們改進和完善檢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州檢察機關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謝和崇高敬意!

    同時,我們清醒地認識到,全州檢察工作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一是執法司法理念與當前我州改革發展、法治建設的要求尚有差距。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等問題依然存在;二是執法司法能力不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執法不嚴格、司法不嚴謹的現象時有發生,執法司法行為有待進一步規范;三是引不進人、留不住人、高層次人才匱乏、檢察官斷層等問題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四是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任重道遠,遠遠跟不上司法體制改革的步伐;五是基層基礎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這些問題需要我們舉改革之刃、行務實之舉,用更為規范的機制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決。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全州檢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在州委、省院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個中心,脫貧奔康、長治久安兩個關鍵,發展民生穩定三件大事,扶貧攻堅、依法治州、產業富民、交通先行、城鄉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六大戰略,忠實履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為實現我州與全國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更扎實的作為護航我州脫貧奔康。貫徹五大發展理念,切實增強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依法嚴厲打擊發生在扶貧開發、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各類刑事犯罪,切實加大對危害“三農”職務犯罪的查辦力度。同步開展精準預防,主動與扶貧領域各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全面掌握扶貧資金的來源、性質、用途、發放標準、具體流程等情況,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通過預防調查、檢察建議、專項報告等手段,推動扶貧惠農機制的健全和完善,努力為我州脫貧奔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以更有力的舉措維護我州長治久安。以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實現群眾的平安需求為導向,切實擔負起穩藏安康的政治使命和法律職責。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各類犯罪,切實增強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繼續探索檢察機關參與依法常態化治理的新途徑、新辦法,積極應對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領域出現的新動向、新問題,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精細化、信息化、法治化,著力實現良法善治的現代社會治理目標。

    以更健全的機制推進司法公正。堅持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追求,全面加強和規范對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積極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進一步探索完善庭審實質化、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對履行職責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督促起訴等工作機制。嚴肅查辦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強化對自身執法司法的監督,健全與司法責任制改革相適應的檢察權運行監督體系,以改革為動力推動檢察工作均衡發展。

    以更嚴格的標準加強檢察隊伍建設。貫徹從嚴治黨要求,筑牢“四個意識”,深化“兩學一做”成果,強化“兩個責任”落實,毫不放松地抓好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引領檢察隊伍以鋼的意志和鐵的紀律保持對自身腐敗的零容忍,繃緊廉潔之弦,守住公正底線。建立健全人才激勵機制,營造愛才、惜才、用才、留才的良好氛圍,切實解決檢察官斷層問題。大力實施“素能提升、作風轉變、基層基礎、檢務保障、人才培養、文化建設”六大工程,加力推進檢察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磨礪過硬本領,提升法治素養,不斷提高執法司法能力和水平。

    以更主動的意識接受外部監督。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堅持向人大、政協報告、通報檢察工作,不斷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經常性聯系,更加主動接受監督。改革和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進一步深化以案件信息公開為核心的檢務公開,積極運用新媒體平臺加強檢察宣傳,真誠接受社會監督,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工作格局。

    各位代表,全州檢察機關將在州委和省檢察院的領導下,在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下,認真貫徹落實本次會議精神,以求真務實的作風,勤勉敬業的精神,攻堅破難的勇氣,堅守法治,忠誠履職,為奪取決戰全面小康的偉大勝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用語說明

    檢調對接:指檢察機關在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同時,依托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以和諧司法的理念和調解的方式,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有效化解檢察環節的各類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

    行賄檔案查詢:指檢察機關將個人和單位構成行賄犯罪的情況進行錄入并對外提供查詢,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由行業主管部門作出相應處置,如限制或者禁止市場準入,降低資質等級,通過運用技術手段開展預防腐敗的工作形式。

    羈押必要性審查:依照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其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非法證據排除:依照修改后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取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取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供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支持起訴:指檢察機關對國有資產損失、環境污染、侵害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等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人民監督員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為了確保職務犯罪偵查權、起訴權的正確行駛,根據有關法律結合實際制定的一種社會民主監督制度。人民監督員由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推薦產生,對檢察機關擬作撤案、不起訴處理的自偵案件以及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生的違法情形進行監督,提出監督意見。

    兩法銜接:指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訴訟中發現不構成犯罪但屬行政違法的案件依法進入行政執法程序的相關規定、制度、途徑以及配套措施的綜合體系。

    兩房建設:指檢察機關辦案和專業技術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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