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4年03月06日
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州人大常委會主任 李康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查。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常委會在州委的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地方權力機關作用,依法履行職責,不斷推動人大工作向前發展。
一、堅持核心明方向
常委會牢固樹立黨的觀念和大局意識,自覺接受州委的領導,在立法、監督、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人事任免等工作中,堅持重大事項向州委請示,確保州委各項決策的貫徹實施。常委會自覺服從和服務于州委的中心工作,堅持黨委的工作重點就是人大的履職重點,使常委會緊緊圍繞全州工作大局履行職責。
按照州委的統一部署,在“3·14”、全國兩會等敏感時期,常委會領導深入聯系縣的52個鄉鎮,115個村,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抽調常委會領導和同志投入寺廟依法管理創新、村兩委換屆等工作,確保州委決策落到實處。
為加強和改進新時期人大工作,常委會深入調研,提出建議,州委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在全省率先召開州委第四次人大工作會議,下發了《中共甘孜州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對人大工作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全州上下認真貫徹落實,州人大常委會加強督辦,人大工作得到全面加強。黨委對人大的領導和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履職基礎更加牢固;設立人大研究室、代表聯絡室、農環委,機構設置更加完善;人大工作經費、代表活動經費全面提高,履職保障更加有力;制定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辦法,建立任前法律考試機制,完善代表建議交辦、督辦、跟蹤制度,履職行權更加規范。全州人大工作形成黨委高度重視、人大主動作為、各方支持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依法治州有作為
常委會弘揚法治精神,將依法治州戰略落實到工作中,通過加強立法,保障法律法規實施,彰顯法治的引領作用,努力推進法治甘孜建設。
緊跟重大戰略。州委關于法治甘孜建設的決定,符合我州實際,順應人民意愿。常委會及時跟進,組織力量進行調研,就深入推進依法治州戰略,加快法治甘孜建設提出圍繞執法必嚴抓重點整治、圍繞依法行政抓嚴格執法、圍繞普法學法抓關鍵環節、圍繞三年目標抓考核細化、圍繞激勵機制抓執法隊伍、圍繞監督問責抓平臺建設等建議。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關于推進法治甘孜建設的決議,并將決議提請大會審議,通過法定程序及時將黨委意圖轉化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覺行動。
提供法制保障。常委會堅持科學和民主,注重特色和質量,推進立法工作。制定并頒布了《甘孜藏族自治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重視社會管理立法,開展了《甘孜藏族自治州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立法工作,經常委會三次審議,并報州委審查同意,提交本次大會審議。開展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語言文字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集體人工商品林采伐運輸管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立法前期工作。積極協助省人大常委會開展《四川省財政監督條例》、《四川省城鎮住房保障條例》、《四川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等15部法規草案征求意見工作。
強化法律實施。針對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問題,科學確定執法檢查議題,對全州關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義務教育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東路、南路9縣關于《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聽取和審議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報告,促進了法律法規在我州的貫徹實施,推動了依法行政、司法公正。
推進法律普及。普法是推進依法治州的基礎,常委會高度重視普法工作,深入18個縣對普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聽取和審議州人民政府關于“六五”普法工作情況報告。指出州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完善機制,整合資源,創建載體,深入宣傳,取得較好的成績。要求以領導干部、青少年、農牧民群眾、僧尼為重點對象,大力培訓普法骨干,科學安排普法內容,創新普法方式載體,加強普法陣地建設,夯實法治建設基礎。
促進社會和諧。高度重視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始終把信訪反映的問題作為監督的重要內容,通過常委會領導督辦,規范信訪工作制度等措施,加大了信訪工作力度。共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37件(次),有效化解了矛盾,有力維護了穩定。
三、監督工作見實效
常委會把事關全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民生問題作為監督工作重點,監督工作更加緊扣大局,更加貼近民生。
促進經濟發展。常委會緊緊圍繞全州的重大戰略部署,依法開展監督,為促進發展把脈獻策。聽取和審議州政府關于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依法審查及批準預算調整,及時了解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情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21條意見建議,督促政府研究辦法和措施,解決計劃和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確保計劃和預算順利執行。聽取和審議“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報告及調整“十二五”規劃部分指標的報告,為更加科學合理調整指標,決定提交本次人代會審查批準。
推進“三化”聯動。常委會著力推動旅游全域化、新型城鎮化、農牧業現代化“三化”聯動發展。聽取和審議《甘孜藏族自治州州域城鎮體系規劃(2012-2030)》,認為規劃體現了“三化”互動理念,要求改進完善規劃,增強發展能力,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規劃權威。聽取和審議了《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要求強化宣傳,強化治理,強化建設,強化檢查,促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向縱深發展。
維護民生民利。常委會堅持民生視角,百姓情懷,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聽取和審議《甘孜藏族自治州義務教育條例》實施情況報告,建議深化《條例》的學習宣傳,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完善學校布局規劃,加強教育經費保障。聽取和審議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報告,建議政府切實整改監管中存在的職能不到位、職責不清晰、機制不完善等問題,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捍衛百姓餐桌安全。聽取和審議《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態建設規劃》實施情況報告,督促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同時深入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活動,積極促進美麗甘孜建設。
提供決策參考。常委會堅持求策于基層,問計于群眾,加強調查研究,建睿智之言、獻務實之策。組織調研組,深入鄉鎮、村組212次,召開座談會142次,對全州發展、民生、穩定等重點課題深入開展督查和調研,形成35篇內容真實詳盡、建議切實可行的調研報告。關于法治建設、民營經濟發展、甘眉工業園區建設、交通建設、安全生產、生態保護、義務教育等調研報告反映的問題及對策建議得到州委的高度重視,同時得到省人大常委會的充分肯定。
四、代表工作有聲色
常委會始終把加強代表工作作為基礎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代表工作領域不斷拓寬,活動方式日益豐富。
加強學習培訓。把憲法法律知識作為依法履職的前提,把人大業務知識作為依法履職的基礎,把經濟、社會、科技知識作為依法履職的保障。采取“請進來”、“走出去”、“送教上門”等方式,舉辦常委會組成人員“十八大”精神學習會、南北路代表培訓班,共培訓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186人(次),完成州十一屆人大代表首輪培訓;邀請18名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組織25名代表參加一府兩院座談會、聽證會等。代表履職能力不斷提高,提出建議、審議報告的質量明顯提升。
推動作用發揮。常委會組織23名全國、省、州人大代表就我州礦產資源開發和利用情況進行專題調研,組織140余名全國、省、州、縣、鄉5級人大代表,分3組深入南、北、東路,就交通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建設、農業產業化、寄宿制教育、亞丁機場及配套設施、水電資源開發和移民安置、生態能源開發建設、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等情況進行視察,形成4份調研視察報告,助推了重點工程建設和支柱產業發展。常委會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代表們履職熱情高漲,積極為我州的發展建言獻策,關于實施“文化十年行動計劃”的建議經代表們層層傳遞已提交全國人代會。
深入聯系群眾。按照十八大關于建立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的要求,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選區群眾“雙聯系”制度,建立履職登記制度。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分別聯系2-3個縣,覆蓋全州,常委會組成人員深入縣、鄉、村,通過走訪、座談等形式,加強與代表的聯系,代表們把體現民意作為履職的根本,謀民生之利,解民生之憂,廣泛深入聯系群眾,努力當好“宣傳員”、“信息員”、“調解員”、“引領員”。共開展活動3689次,聯系代表群眾20.9萬人次,收集交辦意見建議2584條,州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及時辦理,解決1552件,使代表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五、依法履職重創新
常委會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做到觀念創新、工作創新、制度創新,人大工作活力不斷增強,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監督工作“回頭看”。常委會抓好跟蹤督辦,督促整改落實,使監督工作更加富有成效。對北路9縣《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情況報告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和存在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對《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貫徹情況、州本級和州級部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醫藥體制改革等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強化常委會審議意見的落實。
任免工作“把五關”。加強題庫建設,完善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建立供職發言制度,形成擬任人員任前了解、法律考試、投票表決、供職發言、任后監督等一整套完善的人事任免程序,切實增強任命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促進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共舉行5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15名擬任命人員參加考試,任免干部17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辦理建議“督重點”。建立常委會領導督辦代表建議、意見機制,確定了7件重點建議、意見由常委會領導督辦,取得明顯成效,“關于延續安心工程”、“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門診統籌基金實行累積”、“關于扶持甘孜紅色旅游保護開發項目”等建議得到很好解決,有力地推動了代表建議、意見辦理工作,113件代表建議、意見均在法定時限內辦結并答復代表。
交流聯系“增合力”。積極參加省人大組織的工作會、座談會,汲取和借鑒省人大、市州人大的好經驗、好做法。召開16次聯系會,加強與“一府兩院”的溝通聯系,增進了解,達成共識,創造良性互動、和諧暢通的工作氛圍。邀請縣人大常委會主要領導、分管領導112人次列席常委會會議,召開首次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會議、人大系統辦公室工作會議,強化工作指導,促進人大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六、群眾工作求成果
深入貫徹州委舉全州之力推進群眾工作全覆蓋的重大部署及“群眾工作檢討糾錯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建立群眾工作定期匯報、定期匯總、定期反饋“三項機制”,堅持聯系常態化,加力深化群眾工作。
常委會領導率先垂范,為結對親戚所在地協調資金近500萬元,解決路、水、電等困難。機關組建9個群眾工作小分隊深入德格縣龔埡鄉開展活動,共收集群眾反映問題42個,已解決7個,其余正協調解決。創新開展“一委(室)一事”活動,機關8委1室結合工作實際,開展了走訪人大代表、設計大橋圖紙、修建大橋護欄、資助貧困學生、推廣優良農作物品種、解決通村公路補償和法律進鄉村、進學校等活動。
常委會領導用心用情,深入聯系寺廟,宣傳法律法規,開展交心談心,解決實際困難,努力實現同心同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共協調資金100余萬元,為寺廟和僧尼解決困難50余件。
樹立“甘以愛人、孜求慈善”理念,常委會領導和機關干部職工關心關愛孤殘兒童,積極參與“愛心慈善月”、“11.19慈善日”活動,捐款捐物價值20000元。
機關黨總支與瀘定縣炭廠村支部共建共創,通過建立機關多名黨員結對1名農民黨員的“N加1”機制、開展“雙報到”活動、幫助修訂完善規章制度、完善村活動室建設、組織村黨支部班子到康定折西地區考察民居接待、組織機關黨員參加勞動等活動,實現共同提高素質,共同升級晉位。
常委會組建宣傳隊,突出重點,開展“愛國、守法、感恩”主題宣傳教育活動 70場,大力宣傳《憲法》、《反分裂國家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服務群眾上萬人。
常委會將“幸福工程”納入監督范疇,充分利用調研、視察、檢查等活動,了解全州“幸福工程”實施情況,督促政府和相關部門強化措施,強力推進項目建設,確保群眾得實惠。
各縣的州人大代表響應號召,積極行動,傾情傾力做好群眾工作。結對認親1274戶5442人,協調資金51.3萬元,解決困難1161件;聯系寺廟111座,召開懇談會657次,協調資金96.5萬元,解決困難362件;結對孤殘251個,捐款捐物價值32.8萬元;開展宣傳教育970場,服務群眾17.5萬人次。
七、自身建設抓規范
常委會以提升隊伍履職能力為目標,以“實現偉大中國夢”教育活動為載體,不斷推進自身建設。
加強制度建設。制定常委會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5項辦法,標志著剛性監督權從法律層面走向現實。機關制定和完善懲戒、學習等6項制度,推進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加強組織建設。為適應工作需要,成立機關黨委和常委會研究室。按照“稱職、有為、出彩”的要求,高度重視機關干部隊伍建設,通過演講對后備干部進行遴選,通過述職對干部職工進行考核,通過懇談與干部職工溝通思想,增強了干部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在州委的關心下,提拔8名干部,交流1名干部,調入1名干部。
加強宣傳報道。拓展宣傳平臺,使用手機報等新興媒體進行宣傳。制定宣傳辦法,激發宣傳活力,在國省州級媒體發表各類文章216篇。完善機制,整合力量,出版4期《甘孜人大》,在甘孜人大網發布信息620條,點擊量6.1萬人次。人大宣傳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不斷加大,人大工作影響力不斷提升。
加強文化建設。打造“人大文化墻”,設立“人大書吧”,建設“尊法治、創和諧、強作風”為內涵的人大文化,增強干部職工對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對人大事業的責任感。
各位代表,一年來,我們依法履行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積極探索代表工作,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這是在州委正確領導下,州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辦事工作機構辛勤努力的結果,是州人民政府、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民檢察院支持配合的結果,也是全州各級人大和廣大人民群眾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謹代表州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監督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進一步改進,監督工作的實效需要進一步增強;二是立法工作還不適應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巨大優勢還有待進一步彰顯;三是人大工作推動和服務法治甘孜建設的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四是代表作用的發揮還不夠充分,代表工作有待進一步提升;五是對縣人大工作的指導有待進一步加強。這些都需要在今后著力加以改進。
2014年的主要任務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建設作出了部署,對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提出了要求,要以全會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要在州委的領導下,深入貫徹州委十屆三次、四次、五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推動群眾工作全覆蓋、法治甘孜建設等重大部署,切實發揮地方權力機關作用,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樹立責任意識,凝聚各方共識,形成推動甘孜發展進步的強大正能量,不斷推進人大工作。
一、堅持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們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要緊扣全州工作大局,保證州委決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及時把州委重大決策通過法定程序轉變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志。要按照“總結、繼承、完善、提高”的總原則,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
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州
建設法治甘孜是助推全州文明進步的必然選擇。我們要依法行使“四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忠于、遵守、維護、運用憲法法律的制度,推動全社會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識、規范發展行為、促進矛盾化解、保障社會和諧。
(一)加強立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加強地方立法,健全法規體系。重點開展與國家法律相配套的實施性立法,著力推進體現地方特色的自主性立法,積極探索創新實踐的先行性立法。建立健全立法起草、論證、協調、審議機制,通過座談、聽證、評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方式,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建立健全以常委會為主導的立法機制,逐步改變由政府部門單獨起草法律草案的傳統做法,加強立法隊伍建設,建立“人才庫”,形成政府部門、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辦事機構、專家學者共同起草機制。做好《甘孜藏族自治州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的宣傳貫徹。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語言文字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集體人工商品林采伐運輸管理條例》,開展《甘孜藏族自治州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氣象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立法工作。
完善立法規劃,推動改革開放。把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結合起來,依據改革舉措,完善立法規劃,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有序進行。建立立法質量評估、立法后跟蹤制度,及時廢止和修改妨礙改革的法律,及時制定促進改革的法律。
強化法律監督,促進公平正義。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實施〈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變通規定》進行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州人民檢察院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報告。積極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加強主動審查力度,保證法制統一。
注重任后監督,提供人才保障。堅持黨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機統一,堅持任免權和監督權的有機結合,完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供職發言制度,提高干部的監督意識和法律素養。探索建立供職發言對照檢查、年度工作報告等制度,加強任命干部的任后監督,保障權力在監督和制約中健康運行,為法治甘孜建設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強監督工作,履行法治使命
著眼科學發展,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關注經濟平穩運行,關注發展方式轉變,關注重點項目建設,確保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聽取和審議全州重點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情況、新型城鎮化推進情況、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情況、城建規劃執行情況報告。對全州現代農業發展情況進行調研。
著眼依法理財,加強對預算決算的監督。監督和支持政府建立和完善財政管理體系,建立和完善績效預算管理制度,實現對財政資金從“注重投入”轉向“注重效果”的管理,為人民管好錢袋子,幫政府管好賬本子。重點對轉移支付資金、重大項目資金、民生資金和政府債務開展監督,對部分縣和州級部門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專項資金管理、資金使用績效情況進行調研。
著眼維護民生,加強對民生保障的監督。發揮人大在體察民情、反映民意方面的優勢和作用,正確反映和統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認真督促有關方面及時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和審議防災減災、科技工作情況報告。
著眼監督實效,實現監督支持并重。正確認識和處理監督與支持的關系,與“一府兩院”達成共識、形成合力。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繼續開展“回頭看”活動。在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和迫切要求解決的老大難問題上,要敢于較真,敢于碰硬,督促相關部門強化工作措施,徹底加以解決。對久拖不決或一再反復的問題,要動用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剛性監督手段,直到問題解決為止。跟蹤落實常委會關于東路、南路9縣《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情況報告和《甘孜藏族自治州義務教育條例》實施情況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
三、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堅持代表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是搞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礎,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
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系,探索建立代表工作室、代表接待群眾制度等,拓寬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堅持重點建議領辦和督辦制度,開展滿意度測評和重點建議辦理情況視察,加強代表議案和建議辦理。加強常委會同代表聯系,堅持代表參與常委會活動,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加強針對性培訓,完善履職登記和激勵機制,強化代表責任意識,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尊重和維護代表的權益,創建活動平臺,提供服務保障,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加強代表小組建設,豐富代表活動形式,增強代表活動實效。
四、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扎實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群眾工作全覆蓋”,推動干部作風進一步轉變。加強理論和法律學習,舉辦專題講座,提高組成人員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開展“國徽在我心中”實踐活動,提高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深化人大理論研究和人大宣傳,增強全社會的人大意識和法治觀念。密切與縣人大的聯系,堅持邀請縣人大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常委會調研、視察、檢查活動,增強全州人大工作合力,不斷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決定人大工作可以大有作為,應該大有作為,必須大有作為。讓我們在州委的領導下,堅定信心,凝聚共識,匯聚起強大的法治正能量,積極適應經濟社會新發展、民主法治新進程、人民群眾新期待,為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幸福新甘孜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