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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

四川日報    2021年09月07日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部署,完善稅務監管體系,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四川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范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稅費服務和稅務監管三大新體系。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取得顯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強大的智慧稅務。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

  1.積極參與推進智慧稅務建設。落實國家稅務總局業務制度改革總體設計方案,按照四川省數字政府建設規劃,推進基礎管理、稅費服務、風險管理等主要稅務事項的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推動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一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一人式”智能歸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信息“一局式”、稅務人員信息“一員式”智能歸集。依托智慧稅務,實現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與大數據智能化應用深度融合和高效聯動。

  2.落實發票電子化改革任務。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按期上線應用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服務平臺。2025年基本實現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

  3.有序推進數據共享。依托省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立“涉稅涉費數據共享”專區,推進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與稅務部門涉稅涉費數據的匯聚聯通和共享。市、縣兩級政府建立相關機制,依法保障涉稅涉費必要信息獲取。規范稅費數據共享和涉稅涉費信息對外提供,落實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涉稅涉費數據安全。

  4.深化大數據和新技術應用。依托全國稅務云平臺,建設“四川稅務私有空間”,建立全省集中的稅收大數據資源庫。建設“四川智慧稅務聯創中心”,推動四川稅務數智化轉型。深化“稅電指數”等數據應用分析,打造稅收分析“拳頭”產品,更好服務黨委、政府決策。

  (二)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機制5.維護稅費征收秩序。堅決維護稅法權威,規范稅收政策管理,依法維護國家和地方的稅收利益,維護廣大納稅人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各級政府加強對稅費征管的組織領導,支持稅務部門依法組織收入。嚴格稅費管理權限,不得越權決定稅費開征或稅費減免,防止不當行政干預。各級稅務部門堅持依法依規征稅收費,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得征收“過頭稅費”。

  6.健全地方稅費法規政策。根據相關稅法授權,做好地方稅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完善相關非稅收入政策,穩步健全地方稅費體系。制定四川省稅費征管保障辦法,推進稅費保障法制化規范化。制定社保費征收指引和自然人稅收征管指南。

  7.嚴格規范稅務執法行為。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行政執法全流程數字化。推廣應用稅務執法質量智能控制體系。制定稅費收入質量管理辦法。取消稅收管理員與管戶固定關系,優化稅收管理員制度。

  8.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廣泛運用提示、提醒等非強制性執法手段。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探索建立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清單。推進“楓橋式稅務分局”建設,在有條件的縣(市、區)推進涉稅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促進征納和諧。對平臺經濟等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按照包容審慎監管的原則,完善稅務執法。

  9.推進成渝地區稅收執法區域協同合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積極推動川渝兩省市稅收執法標準統一,聯合發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統一部分稅收輕微違法行為簡易處罰標準,落實好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推進兩省市涉稅數據交換、執法信息互通、執法結果互認。聯合探索建立失信違法納稅人監管機制、優化個體工商戶管理服務方式。拓展川渝涉稅涉費事項跨省市通辦范圍。聯合推行成渝地區納稅人報驗登記“零手續”、跨區遷移“一鍵辦”。推進成都、德陽、眉山、資陽稅費征管一體化。

  10.加強稅務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不斷豐富完善執法風險防控指標,建立內部控制指數,制定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兩權”運行風險核查指引,落實重大稅務違法案件“一案雙查”制度,加強政策執行實時監控,健全“日常督審+定向督審”機制,確保組織收入原則落到實處,保障各項政策落地見效。開展風險應對、稅務執法專項督查。推進督查審計監督工作。

  (三)著力提供高效智能稅費服務11.確保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精簡稅費優惠政策辦理流程,持續擴大“自行判別、自行申報、事后監管”范圍,依法運用稅收大數據實現稅費優惠政策措施精準直達,確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監管。

  12.大幅減輕辦稅繳費負擔。落實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容缺辦理事項及配套制度。持續提升四川營商環境“納稅”指標。大力推行“一網通辦”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繼續實施清稅證明電子化傳遞。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并申報,整合增值稅、消費稅及城市維護建設稅等附加稅費申報表。推進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申報“一表集成”,依法簡并部分稅種征期。推廣退稅全流程電子化,推進稅務與國庫退庫資料無紙化傳遞。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2021年年底前將辦理正常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壓縮至7個工作日以內,2022年年底前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對高信用級別企業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間,實現辦稅繳費提速減負。

  13.全面改進辦稅繳費方式。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推進全國統一規范的電子稅務局建設。持續推進網上辦稅繳費,2021年年底前實現企業稅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稅費事項掌上辦理。加快實現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稅費繳納“一窗通辦”“全程網辦”。推進稅費征繳系統接入“天府通辦”。積極推進全稅種要素申報,逐步實現稅費申報的自動預填、智能引導和一鍵確認。

  14.積極推行智能型個性化服務。做好12366納稅服務熱線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并工作,全面推廣12366稅費服務新模式,2022年基本實現咨詢“一線通答”。運用大數據智能分析識別技術,精準提供線上服務。依托電子稅務局、征納互動平臺推送特色服務。依托現有機構建立各級稅費服務支持中心,提升稅費服務專業化、智能化水平。完善線下服務措施,保障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辦稅繳費。

  15.強化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保護。建設天府中央法務區涉稅法律服務中心、公職律師涉稅爭議咨詢調解中心,建立納稅人繳費人訴求快速響應機制,維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探索建立大企業稅收事先裁定工作機制。加強納稅人繳費人個人信息保護,依法嚴厲打擊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行為。嚴格監督檢查,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因疏于監管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四)精準有效實施稅務監管16.大力推行以“信用+風險”為基礎的監管方式。全面推行實名辦稅繳費。規范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措施,將納稅信用深度融入到社會信用體系中,充分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以“信用+風險”為基礎,開展對納稅人動態“信用+風險”監管應用試點,對高信用低風險納稅人給予更多便利,對中高風險納稅人實施精準執法,對失信違法納稅人實施精準監管,避免人為干預,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一刀切”執法。持續推進稅收征管質量5C監控評價工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逐步健全以“數據集成+優質服務+提醒糾錯+依法查處”為主要內容的自然人稅費服務與監管體系,依法加強對高收入高凈值人員的稅費服務與監管。

  17.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監管。加大重點行業、重點稅種、重點事項風險防控力度。對風險多發領域適當提高“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加大對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轉移利潤及利用“稅收洼地”“陰陽合同”和關聯交易逃避稅等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

  18.依法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健全違法查處體系,推動查處稅收違法犯罪行為跨部門合作的制度化、常態化。準確把握一般涉稅違法與涉稅犯罪的界限,依法處理涉稅案件,做到罰當其責。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精準防范虛開騙稅,嚴厲打擊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嚴查處曝光重大涉稅違法犯罪案件,將企業和個人相關信用記錄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五)持續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19.加強部門協作。加強與銀保監部門協作,規范、深入開展“銀稅互動”。推進稅務部門與公安、海關、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等部門的信息交換、聯動辦案和聯合執法。完善稅務部門與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在土地、礦產資源和房地產管理等方面的協作機制和數據共享機制。以“互聯網+監管”為契機,推進跨部門協同監管。大力推進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信息化,根據全國發票電子化改革進程,推動電子發票電子化報銷、入賬、歸檔、儲存。

  20.加強社會協同。在國家稅務總局授權范圍內,進一步規范拓展稅費委托代征。全面深化稅郵合作,打造“天府·稅郵驛站”服務品牌。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中介組織作用,支持涉稅專業機構按市場化原則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加強對涉稅中介組織的監管。持續開展稅收法律法規普及宣傳教育等活動,營造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

  21.強化稅收司法保障。公安機關要強化涉稅犯罪案件查辦工作力量,做實健全公安派駐稅務聯絡機制,推動稅務和經偵合署辦公。檢察機關依法加強對公安機關涉稅犯罪偵查的取證指引,審慎行使不起訴裁量權;對于公安機關撤回案件或不起訴案件需要行政處罰的,及時移送并督促稅務機關處理;發現負有稅務監管相關職責的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責的,應依法提出檢察建議。加強稅務與人民法院在涉稅訴調、企業破產處置、司法拍賣、強制執行等方面協作,建立涉稅涉費司法案例指導制度。

  22.深度參與國際稅收合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深入推進“一帶一路”稅收征管合作機制建設,立足區位優勢,豐富稅收服務“一帶一路”舉措,開展稅收護航“走出去”行動,落實“穩外資”稅收政策。提高非居民納稅人享受協定待遇便捷性,加強后續管理,防范協定濫用風險。持續深化跨境利潤水平監控,精準推進反避稅調查。

  (六)切實強化稅務組織保障23.提升資源配置效率。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稅務組織體系和資源配置的要求,結合四川實際,完善納稅人分級分類管理,優化基層征管機構職責,適當上移全局性、復雜性稅費服務和管理職責。細化業務流程,合理調整稅費征管崗責體系,實現征管資源的高效配置,調優配強風險管理、稅費分析、大數據應用、稅務稽查等領域的征管力量。

  24.提升干部能力素養。全面對接國家稅務總局素質提升“1115”工程,加強稅務領軍人才、標兵人才、專業骨干、崗位能手培養及各類人才庫建設,構建全方位、多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稅務執法隊伍。

  25.提升績效考核評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在實現稅務執法、稅費服務、稅務監管行為全過程記錄和數字化智能歸集基礎上,推動績效管理滲入業務流程、融入崗責體系、嵌入信息系統,對稅務執法等實施自動化考評,將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考核評價干部的重要內容。

三、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加強對稅收征管改革的組織領導,省稅務局牽頭加強工作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依法依規征稅收費、落實減稅降費、推進信息共享、強化司法保障和社會協同共治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二)開展宣傳引導。各級稅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準確解讀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持續跟蹤問效。在稅務領域深入推行“好差評”制度,適時開展監督檢查和評估總結,減輕基層負擔,促進執法方式持續優化、征管效能持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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