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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及配套規章解讀

《甘孜日報》    2014年09月23日


  8月23日,國務院《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對外發布。8月27日,國家工商總局正式公布了《條例》的5個配套規章—《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這些配套規章的重點內容分別是什么?對社會將會產生什么影響?甘孜州工商局對此進行了解讀。
  企業公示信息將接受抽查
  《條例》明確要求建立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工商部門應按照公平規范的要求,根據企業注冊號等隨機搖號,確定抽查企業名單,組織對企業公示信息情況進行檢查。
  具體抽查由誰來落實?抽查的內容包含什么?
  《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明確了抽查的管轄分工,即由國家工商總局和省級工商局采取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抽查名單,各級工商部門對其登記企業進行檢查。“抽查包括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信息和企業即時公示信息。”
  企業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主營業務收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負債總額、銷售總額、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可由企業選擇是否公示,但不管是否公示,這些信息都要納入抽查范圍。
  同時,《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暫行辦法》規定,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的總量應當不少于應抽查企業總數的3%。定向抽查是國家工商總局對被抽查企業的企業規模、行業、地域等條件進行定向限定,而在這個被限定的范圍內,具體抽查哪些企業仍采用隨機抽取方式。
  出現四種情形企業會進入異常名錄
  《條例》明確規定了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將不按規定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隱瞞情況、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對企業進行警示,對社會提示風險。作為對市場主體實行"寬進嚴管"的重要手段,經營異常名錄制度如何落實?
  什么樣的企業會進入經營異常名錄?發生四種情形將會被列入名錄。“一是未依照《條例》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二是未在工商部門依照《條例》規定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三是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四是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滿3年未依照《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也就是所謂的“黑名單”。而鑒于黑名單對企業會產生嚴重影響,《經營異常名錄管理辦法》設置了催告程序,將提醒有關企業履行義務。另外,為使企業信用得到修復,《條例》規定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3年內消失的,可以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企業須自曝“家丑”
  為進一步轉變市場監管方式,強化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也將作為配套規章自今年10月1日起與《條例》同步施行。該配套規章的最大亮點在于其明確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政府部門公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處罰信息,企業也應當公示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也就是說,企業今后要自曝受罰信息,將“家丑”外揚。
  一般情況下,只有行政處罰決定作出機關和行政處罰當事人才知曉行政處罰決定相關信息,將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公示是行政執法工作的一項重大變革,這樣的公示在將企業違法行為公開的同時,也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行為置于陽光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這將促使工商部門更審慎地行使行政處罰權力,提高執法透明度、規范度和公信力,更好地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考慮個體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殊性
  配套規章考慮了企業的普遍性,也為特殊群體提供“私人訂制”。針對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國家工商總局出臺《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
  農民專業合作社和一般企業一樣應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而個體工商戶可自主決定其年度報告是否公示,如決定公示,可通過公示系統報送材料;決定不公示的須報送紙質年度報告,工商部門則要在收到紙質年度報告10個工作日內在公示系統公示該個體工商戶已報送年報。
  個體工商戶的年度報告內容包括:行政許可取得和變動信息、生產經營信息、開設網站或者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信息、聯系方式信息和國家工商總局要求報送的其他信息。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內容則比個體戶增加了“資產狀況信息”。另外,相較于一般企業,由于個體工商戶信息不公開的社會危害相對較小,因此不對其采用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而是由工商部門將其標示為經營異常狀態并公示。
  無罰款罰則
  此次公布的《條例》和5個配套規章里均不涉及罰款罰則,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分別采用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個體戶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農民專業合作社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對社會公示。監管部門已不再把罰款作為監管手段,而是突出企業自律、強化信用約束,實現部門聯動、推進社會共治,讓“信用”成為市場主體走遍天下的“金字招牌”,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至上的現代市場生存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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