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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先照后證”試點后續市場監管實施辦法(試行)

《甘孜日報》    2014年09月30日

一、導語
  為貫徹落實《甘孜州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甘府發〔2014〕20號)和州委、州政府關于“先照后證”試點工作的改革部署,根據《甘孜州“先照后證”試點工作及后續市場監管方案》(甘辦發〔2014〕23號)、《甘孜州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制定部門后續監管實施辦法的通知》(甘工商登改辦〔2014〕1號)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指導思想
  以“突出監管、明確職責、優化配置、協調有效”為原則,圍繞《甘孜州“先照后證”試點工作及后續市場監管方案》的貫徹落實,放寬市場準入,轉變監管方式,強化信用監督,促進協同監管,建立依法、有效、規范的監管機制,防止監管缺位和監管力度減弱,確保全州“先照后證”試點工作的順利推進,完善法治化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
  三、本部門工作機制
  (一)市場主體登記行為監管。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負責對以下市場主體登記、備案行為實施監管。
  1、公司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2、非公司制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3、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4、外商投資法人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5、外商投資合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6、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
  7、合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8、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9、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登記;
  10、個體工商戶登記。
 ?。ǘ┦袌鲋黧w登記信息推送時限和渠道。
  對涉及行政許可的經營項目,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承辦部門應當自登記完成之日起及時將市場主體登記信息通過甘孜州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管理系統(特殊情況采用紙質文書)推送至各行政許可審批認領部門,以方便上述職能部門指導市場主體辦理許可事項,有針對性地實施相應的監管。對未  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督促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ㄈ┖罄m監管事項。
  1、對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公示行為及企業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公示信息的公示行為實施監管。
  2、建立并維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對接行甘孜州政府部門信息共享管理系統行政審批信息管理平臺;統籌處理市場主體登記備案、許可、監管、違法信息的公示;依法對違法違規市場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員實施信用約束。
  3、對照現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管要求,承擔各類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監管。
  (四)強化信用監督。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市場主體監管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處罰決定,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在規定時限內,按照“誰辦案、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將行政處罰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使工商監管執法行為進一步公開,市場主體違法行為社會知曉,強化信用監督,促進社會共治,形成市場主體“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提高市場主體的違法成本。
  四、跨部門協同機制
 ?。ㄒ唬┲荨⒖h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下列違法行為:
  1.未經工商登記機關設立登記,擅自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一般經營項目的;
  2.工商登記、備案事項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備案的;
  3.采取提交虛假文件或者其他欺詐手段騙取商事登記的。
 ?。ǘ└骷壒ど绦姓芾頇C關發現市場主體有如下違法行為的,應當告知有關行政許可機關、監管部門依法監督查處:
  1.依法應當取得行政許可而未取得,從事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
  2.超出行政許可核定的范圍從事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
  3.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或者被依法吊銷、撤銷、注銷后,繼續從事該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
  4.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有關行政許可機關或者監管部門查處的其他違法行為。其中,違反經營場所管理規定的,按照《甘孜州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執行。
  (三)州、縣政府牽頭組織的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工作。
  “先照后證”試點后,州、縣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只能依照《甘孜州“先照后證”試點工作及后續市場監管方案》的規定,查處“未經工商登記機關設立登記,擅自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一般經營項目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并適用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四川省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辦法》規定的罰則和強制措施。
  《甘孜州“先照后證”試點工作及后續市場監管方案》規定應當由有關行政許可機關、監管部門依照本部門專業法規或者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罰的無證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得將其作為無照經營行為進行查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加大部門協同力度,配合行政許可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采取后續跟進監管措施,確保在監管執法中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五、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
  為更好地做好相關事項的后續監管工作,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相應后續監管工作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各有關科室、直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按照業務對口原則和屬地監管原則,細化后續監管的責任分工。
 ?。ǘ┘訌姺毡U稀?br />   堅持“發展、服務、維權、執法”相統一的原則,在配合上級部門及州有關職能部門處罰無證無照經營時,應當遵循疏導與制止、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文明執法。處罰“未經工商登記機關設立登記,擅自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一般經營項目活動”的市場主體時,應當告知其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ㄈ惩ㄅe報渠道。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無照經營等違法行為,舉報投訴中心(電話:12315),一經接到舉報,應當依法調查核實,并依法查處,做好保密措施,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ㄎ澹┳ズ脜f調落實。
  各級工商機關應當高度重視“先照后證”試點后續監管工作,強化協調配合,落實保障措施,及時研究、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確保 “先照后證”試點工作高質、高效、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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