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
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12月26日至30日,現場確認和采集照片時間為2016年1月6日至15日,網上繳費時間為2016年1月22日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名參加職教師資班和對口招生考試的考生,須是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其余報考條件與普通高考相同。報考醫藥衛生三類的考生須是就讀中職學校前戶籍為甘孜州的甘孜州衛校農村醫學專業應屆畢業生。
(四)藏區“9+3”應屆畢業生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辦法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藏區“9+3”應屆畢業生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函〔2011〕133號)的要求執行。
三、報名辦法
1、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在州內考點縣 (市)招辦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網址:請咨詢考點縣(市)招辦。
2、報名分為網上填報基本信息、現場確認和網上繳費3個階段,具體報名安排由報名點通知考生。所有考生報名時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并作為審查考生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別、身份證號等信息的依據。
3、凡父母在我州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參加普通高考。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應在2015年12月24日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市) 級招辦申請,提供縣(市)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縣(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
4、報考醫藥衛生三類的考生,由就讀學校組織本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持二代身份證,到就讀中職學校所在縣(市)招辦報名。
四、收費標準
考生報名時須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
五、考點縣(市)招辦及咨詢電話
(一)康定市招辦
(電話:0836-2831077)
(二)瀘定縣招辦
(電話:0836-3122131)
(三)丹巴縣招辦
(電話:0836-3523261)
(四)九龍縣招辦
(電話:0836-3323638)
(五)雅江縣招辦
(電話:0836-5125061)
(六)巴塘縣招辦
(電話:0836-5623091)
(七)爐霍縣招辦
(電話:0836-7321152)
(八)甘孜縣招辦
(電話:0836-7521558)
六、法律規定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代替考試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甘孜州招生考試辦公室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