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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龍按需普法成效明顯

《甘孜日報》    2014年12月08日

    本網訊 (龔曉娟)新龍縣不斷創新普法方式,拓展普法渠道,深入有序開展群眾普法教育,注重結合實際,再添舉措,確保學法學以致用,取得實際成效。
    點面結合、整體推進。依法治縣藏漢雙語聯合宣講團分批次深入各區鄉鎮開展普法教育。教育范圍覆蓋至全縣基層農牧民群眾、寺廟僧尼、學校、機關單位,達到全域無縫覆蓋。縣藏漢雙語宣講團成員利用發放林補惠民資金契機,深入全縣19個鄉(鎮)開展群眾普法教育工作,受宣講人數達5000余人,接受法律咨詢210余次,發放各類普法宣傳資料4500余份。
    “動”“靜”結合、提升效果。“動”是努力加強互動,提高廣大群眾學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靜”是發放宣傳資料、舉辦宣講大會等靜態學法模式。全縣各級各部門充分結合各項重點工作,深入聯系鄉鎮、聯系寺廟、共建共創支部開展有針對性、實效性及生動形象的群眾普法教育。
   “內”“外”結合、優勢互補。“內”是將普法宣傳工作與各項業務職能相結合,在依法行政、依法執政、依法調解、公正司法中融入普法教育。“外”是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行業優勢和主導地位,就本單位、本部門、本行業所涉及、所執行的法律法規,開展普法教育。截至目前,全縣累計排查矛盾糾紛473起,成功調處445起,有力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明”“暗”結合,把握時效。“明”是充分利用11月24日民族團結進步日、“12·4”法制宣傳日暨國家憲法日等重大節日,開展普法教育、“一把手講授法律知識課”、“法制副校長講授法律知識課”、送法進學校進鄉村、法制講座等形式多樣的普法教育工作。“暗”是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充分運用印制的系列普法讀本,以及與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重要宣傳內容,開展群眾普法教育。
    “新”“舊”結合,創新形式。“新”是采用新技術、新手段的現代普法宣傳方法。通過挖掘法治案例,用鏡頭聚焦群眾身邊的法治人物和事例,在縣廣播電視臺開設的法治欄目播出,提升法制宣傳教育的感染力。在“新龍縣普法網”上及時公布全縣普法工作動態,法制講座、免費法律咨詢等活動的安排等。利用手機報發送普法短信,使群眾隨時隨地了解我縣群眾普法教育動態,普法案例等內容。同時,利用LED屏幕滾動播放普法活動專題欄目、懸掛法治宣傳橫幅、普法漫畫,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群眾的法律素養。“舊”是依靠傳統的普法宣傳形式。通過發放宣傳資料、舉辦法治培訓班、設立法律咨詢臺等形式,對群眾進行普法宣傳教育。
    “供”“需”結合,分類宣傳。“供”是根據不同的普法宣傳對象,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以“法律八進”活動為載體,對農牧民群眾、寺廟僧尼、領導干部、區鄉(鎮)、縣級機關單位干部職工、青少年學生、企業員工、個體工商戶等分類施教,進行各具特色的法制宣傳教育。“需”是定期收集整理群眾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典型案例,根據不同層次、不同對象、不同人群對法律的不同需求,編制出內容豐富、分門別類的普法“菜單”,供群眾選擇。在此基礎上,根據群眾需求,及時提供普法內容,編印宣傳資料、開展法律咨詢等,努力做到群眾想了解什么就上門宣傳什么,群眾需要什么就送什么,做到按需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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