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龍干部群眾打掃街道。
本網訊(謝成梁 文/圖)11月2日一大早,九龍縣城居民就拿起掃帚忙了起來,將地上的落葉、煙頭、紙屑等垃圾清理干凈;干部職工將辦公室內的桌椅擺放整齊,窗戶擦了又擦;個體工商戶在把商鋪的招牌和柜臺擦干凈后,又忙著仔細整理擺放商品……九龍縣市民正用自己的實際行動積極參與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近日,九龍縣委、縣政府以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和創建省級文明城市為契機,研究制定了城鄉環境治理實施方案,將縣城劃分為49個責任區域,每個區域都指定縣級領導為責任領導,都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負責進行環境整治。同時,針對不同區域和環境狀況,具體細化規定出6個整治標準,對全縣的環境衛生整治標準進行規范,確保各區域無煙頭、紙屑、垃圾、雜物,讓城市面貌煥然一新。
據悉,該縣將重點對違章設置戶外廣告牌、不規范店招店牌、“牛皮癬”廣告、亂擺攤點、占道(跨門)經營、夜間噪音擾民燒烤攤點、衛生死角等進行集中清理整治。整治的成效將做為各鄉鎮、各部門以及“一把手”年底的考核依據,與獎懲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