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得宣)近日,得榮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審管辦主任小娜措就如何在全縣范圍類開展“力爭兩年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接受縣廣播電視臺專訪,回答記者提問,并就該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部署情況與其進行了交談。
小娜措談到,人民法院所要解決的執行難主要是指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不能得到及時全部執行的情況,主要表現為被執行人以各種手段規避執行、抗拒執行或者外借干預執行等現象,以及人民法院自身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甚至亂執行等執行不力、執行失范的情形。
小娜措最后說:“解決執行難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須整體布局、有序推進。一要強化財產調查手段,完善網絡查控系統,這是解決執行難的前提。二要加大規避、抗拒執行行為制裁力度,這是解決執行難的有力保障。三要強化執行監督、規范執行行為,提高隊伍整體戰斗力,這是解決執行難的組織基礎。四要促進誠信機制建設、優化外部環境,這是解決執行難的必要條件。這樣堅持標本兼治,注重長遠發展,完善制度建設,才是謀劃解決執行難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