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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紀檢制度改革出實招

《甘孜日報》    2015年08月04日

      本網訊 (記者 陳楊)今年以來,我州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改革進程中,突出問題導向,積極創新制度機制,著力解決四大問題。
       建立責任清單,解決監督事項不夠清楚的問題。召開全州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研討座談會,全面掌握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工作中的“癥結”和“困惑”。針對意見建議明確規定紀委專司組織協調、監督檢查、作風督查、案件查辦、約談警示、廉政文化建設6項監督責任。圍繞監督責任,制發《甘孜州全面落實紀委監督責任任務清單》,確定41項具體任務,逐一落實責任領導、協辦領導和責任室(部)負責抓好落實。明確了監督范圍,確定了具體監督事項,有效丈量了執紀監督問責的“責任田”。
      改革監督方式,解決監督力量不夠集中的問題。針對監督錯位、缺位的問題,對州、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各級議事協調機構開展了3輪清理,退出915個,州紀委保留29個。在督促縣級紀委結合監督工作實際,作好內設機構調整準備的同時,對州紀委監察局內設機構進行調整,調整后,一線執紀監督機構增至10個,占71.4%,使紀委的監督力量攥指成拳回歸到執紀監督問責主責主業上。
      改革考核方式,解決監督責任落實不夠的問題。制發《甘孜州紀委約談州紀委委員、縣紀委書記、州級機關紀檢機構主要負責人辦法》,圍繞落實紀委監督責任“抓什么”、“誰來抓”、“怎么抓”、“抓得不好怎么辦”, 對全州58名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點對點約談提醒,面對面壓實責任,查找問題。針對問題,逐一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情況納入紀檢監察業務考核范疇,作為班子及其成員提名、考察和調整任用的參考依據。亮明問責底線,切實加強對履行監督責任“不愿為、不敢為”的防治。
      改革監督渠道,解決監督者接受監督不夠的問題。制發《甘孜州紀檢監察干部“六個嚴守二十五個嚴禁”的規定》,啟動對全州紀檢監察干部的作風巡察,并針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向相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向被巡察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在互聯網設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舉報平臺;邀請州縣“兩代表一委員”代表、媒體、村干部和基層群眾代表參加州紀委監察局“機關開放日”活動,全方位接受社會對紀檢監察工作和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
     制度建設與整治落實雙管齊下,成效初顯。圍繞中央、省、州重大決策部署、群眾工作、災后重建、維穩工作等貫徹落實情況,相關部門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點對點”發“點球”,逐一提出整改要求,明確整改時限。堅持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和州委州政府七項規定精神貫徹落實,對“四風”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把查辦案件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的主抓手,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今年以來,全州共處置并報告案件線索245件,結案141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37人,其中,查辦違反“八項規定”及“四風”問題案件110件,處分83人。全州干部作風日趨向好,為民意識普遍增強,群眾對干部的認可度和滿意度得到有效提升。腐敗行為得到有力懲處,群眾對黨委、政府反腐倡廉的信心倍增,陽光、廉潔、干凈甘孜建設有力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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