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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工商系統啟動“紅盾春雷行動2016”

《甘孜日報》    2015年12月28日

 
州政府副州長何飚在州工商局局長丁淑娟的陪同下到康定德惠超市檢查工作。

圖為州工商局局長丁淑娟在爐霍縣督查“紅盾春雷行動2016”。
    【編者按】
    2015年,甘孜州工商系統以“執法維權、紅盾為民”為主題開展了為期三個月的“紅盾春雷行動2015”。期間,全州工商系統集中整治了不正當競爭、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成品油質量問題,共出動執法人員1500余人次,檢查經營企業和個體戶近9000戶次,發出消費警示10萬條次,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案件35件,案值234.41萬元,罰沒款50余萬元。此項工作得到了省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萬鵬龍和甘孜州政府副州長何飚的充分肯定,并就此項工作給予批示和表揚。期間,何飚還多次參與州工商局開展的“紅盾春雷”執法檢查。在“紅盾春雷行動2015”中,我州2個集體、7個個人獲榮譽稱號。
    近期,我州工商系統以“治虛假、強維權、護冬旅、促穩定”為主題,在州、縣工商和市場監督部門開展為期100天的“紅盾春雷行動2016”。全州工商系統按照州局確立的 “2+X+N”的工作思路具體實施,即2個省局確定的專項行動:“治理虛假宣傳”和“強化消費維權”;“X”為州局確定的三個專項行動:包括:“治理虛假宣傳”、“強化消費維權”和“整治冬季旅游市場”;“N”為各縣局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具體的一個或多個子行動。
    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把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新理念,融會貫穿到市場監管工作中,把維護市場秩序體現在加強市場監管的全過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國家工商總局的統一部署,立足工商管理和市場監管的職能職責,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活而有序的市場環境。
    總體目標
    通過“紅盾春雷行動2016”,充分發揮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嚴厲打擊虛假宣傳、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嚴重影響當地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把“紅盾春雷行動2016”的落腳點體現在案件查處和對市場行為的規范上,加強對嚴重損害市場競爭秩序和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的查處,同時也要注重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通過行政指導、調解、信用監管等手段,規范相關行業和領域。探索做好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厘清各部門的市場監管職責,做好監管工作銜接,互通信息、協同監管,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構建公平、誠信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能夠買上放心年貨,過上一個安全祥和的元旦、春節和藏歷新年。
    組織領導
    州、縣工商和市場監督部門分別成立“紅盾春雷行動2016”領導小組,由“一把手”擔任組長,各相關業務科、股室為成員。
    主要任務
    治理虛假宣傳專項行動
    1.行動目標:深入貫徹落實新《廣告法》,進一步規范廣告市場秩序,強化廣告源頭治理,嚴厲查處虛假宣傳行為,重點突出對非法集資、高息攬儲等虛假宣傳違法行為的打擊,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樹立廣告市場誠信守法意識,促進廣告市場競爭秩序更加公平有序。
    2.重點行為及領域:一是以投融資理財咨詢類企業為重點,突出打擊以非法集資、高息攬儲為目的,嚴重擾亂社會正常金融秩序的虛假宣傳違法行為。二是針對醫藥、食品、招商投資、金融服務、酒類、普通商品等類別廣告的突出問題,嚴厲查處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三是加大對電視、廣播、報紙、戶外、印刷品等媒介的監測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虛假宣傳,震懾違法行為,并對廣告案件中涉及的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廣告主和廣告代言人進行全鏈條查處。四是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以“元旦”、“春節”傳統節日為重點監測檢查時段,以商場、超市內的商品外包裝等廣告為重點監測檢查內容,嚴查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宣傳行為。五是嚴厲查處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偽造產地,作虛假質量表示,以及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或服務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強化消費維權專項行動
    1.行動目標: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和銷售不合格商品大要案件,曝光一批銷售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結合“暖冬”專項執法行動,組織開展冬季取暖、保暖用品及兒童用品等季節性、節令性集中交易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凈化冬季取暖、保暖用品及兒童用品市場消費環境,確保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工作重點:一是加強商品質量抽檢。集中組織開展室內電取暖器、電暖手器、電熱毯、保暖內衣、羽絨服、羊毛(羊絨)服裝、皮鞋(皮靴)、兒童玩具、兒童服裝、兒童紙尿褲等重點商品質量抽檢。二是依法公布抽檢結果。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商品及其銷售者,要在“兩節”前后,通過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積極引導和指導消費。三是及時查處違法行為。加大對不合格商品市場清查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商品,責令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行為,要追根溯源,掛牌督辦、限時辦結,一查到底。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四是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督促經營者立即退貨。對經營者自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退貨的,將按照《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及時處罰,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整治冬季旅游市場 
    1.行動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旅游全域化”的發展戰略,針對我州將相繼舉辦的一系列冬季旅游節活動,以及實施“航班不停航、酒店不歇業、景區不關閉”的服務舉措,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各司其責、齊心協力,開展冬季旅游市場整治,規范旅游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旅游市場秩序和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助推全州旅游景區創A升級。
    2. 重點行為及領域:在我州境內從事旅游經營的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結合本地旅游市場實際,明確轄區監管重點,確定出重點監管對象。特別是康定、稻城、丹巴、色達、爐霍、德格、海螺溝等冬季旅游重點縣和沿途各縣,從嚴把準入關、旅游商品質量關、經營行為關出發,大力開展冬季旅游市場整治。重點監管措施: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強買強賣、短斤少兩、以次充好、假冒偽劣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二是開展旅游服務、旅游商品質量整治,通過商品抽檢,消費者評議等形式,嚴把旅游商品質量關。三是強化旅游消費維權,做到消費投訴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切實做好“訴轉案”工作。
    自選專項行動(“N行動
    各縣(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圍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重點工作,結合當地實際,確定一個或多個具有當地特色的專項行動。自選行動將立足工商職責,抓住市場頑疾、痛點,確定貼合民生民意及維護穩定的主題;將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行動名稱、內容、方案、目標以及整治的重點、行業、領域等。 (州工商局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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