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1月12日
■李曦 見習記者 劉小兵
近日,不少戶籍不在本州的讀者向本報致電,咨詢如何申辦居住證?本報記者走訪了州公安局相關部門,得到如下答復。
日前,記者從州公安局獲悉,我州居住證申辦網絡系統已經上線,目前正在籌備 業務培訓工作;從本月中旬左右開始,凡是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在我州申辦居住證,并依法享受相關權利。那么居住證是什么?有何用處?有哪些申領條件?又該如何申領呢?
居住證是在非戶籍所在城市 常住和受相關權利的依據
根據四川省《居住證暫行條例》,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就我州來說,就是為長期在甘孜居住的外地戶籍人員和戶籍在甘孜但是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縣居住的人員辦理的相關身份證件。同時,甘孜人到外地去,只要符合當地的條件,也可以申領居住證。
持有居住證可享受 教育、醫療、就業等多種公共服務
根據四川省《居住證暫行條例》,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包括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基本社會公共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同時,居住證持有人還可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和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等國家規定的便利。
申辦居住證需要異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滿足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四川省《居住證暫行條例》明確,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方可申領居住證。
其他城市指:除常住戶口所在縣的其他地區,也就是一般以縣級行政區劃作為“其他城市”的鑒定,但是戶籍在本縣非城區鄉鎮的人口到縣城居住的也可以按條件申領居住證。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或辦理“一標三實”流動人口信息申報登記已滿半年。
有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錄用(聘用)或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是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經營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
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租住有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或者居住在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申辦居住證需要至提供 至少四種材料最快現場領證
滿足條件的人員均可到居住地縣公安局或者獲得授權的鄉鎮公安派出所、社區服務機構申辦居住證。但需要填寫《居住證申領表》,向相關單位和經辦人員交驗申領人居民身份證、2張一寸白底免冠照片和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其中,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符合申領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的最快可現場領到居住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但應當同時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首次申辦不收工本費 換領、補領需繳工本費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首次申領居住證免收工本費,換領、補領的應當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收取費用。
違規辦理、使用居住證的 最高可被罰款1000元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有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出租、出借、轉讓居住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證等違法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可對其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處2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沒收違法所得。有冒用他人居住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住證,購買、出售、使用偽造的居住證,偽造、變造的居住證和騙領的居住證等違法行為之一的,可被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和虛假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