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州紀) 近日,州紀委監察局出臺了《甘孜州建立“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重要性和緊迫性、總體要求、主要內容、工作要求四個方面對建立“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機制作了明確闡釋。
《意見》指出,針對腐敗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嚴厲懲處的同時加大預防力度,多管齊下,綜合施治,提升防治腐敗的內生動力,才能更加科學有效地從源頭上治理和解決腐敗問題;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建立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才能有效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創新建立“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機制,有利于我州深入剖析和制度再造,有利于把科學預防整體引向深入,變被動懲處為主動防治,變單一措施預防為系統化防治,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
《意見》要求,要建立信息匯總分析機制。一是建立信息收集排查制度。州、縣紀委監察局分層分類收集縣、鄉和部門紀檢監察機構、政法機關及其他執紀執法機關掌握的反腐倡廉工作信息,實現信息收集全覆蓋,每半年完成一份信息收集報告。二是建立信息研判報告制度。紀委監察局根據信息收集報告,每半年組織相關部門召開一次信息研判會,對多渠道收集的反腐倡廉信息資源進行分析和研判,形成“積極預防、系統治理”信息研判報告,提出擬立項治理行業系統或部門單位建議。要建立集中排查會診機制。一是建立清理排查制度。立項治理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在紀委監察局的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下,對本單位或本系統的廉政風險點再次清理排查,找準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中存在的制度機制漏洞,形成制度機制清理排查報告。
二是建立專題調研和跟進剖析制度。立項治理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對需要治理的問題進行全面調研、深入分析,找準癥結、剖析原因,形成調研報告報紀委監察局審核。三是建立問題會診制度。州、縣紀委監察局分層建立反腐倡廉建設專業人員庫,在調研剖析的基礎上,紀委監察局組織具有預防腐敗職能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進行問題會診,提出系統化防治的相關措施,形成綜合情況報告。要建立治理措施推進機制。一是確定治理方案。在綜合分析會診基礎上,由紀委監察局擬定被立項治理單位開展系統治理的具體措施、責任部門、完成時限等,形成《預防腐敗建議書》報紀委監察局主要領導批準后實施。二是落實任務分工。紀委監察局組織系統治理牽頭、配合單位召開“任務分解會”,對《預防腐敗建議書》中明確的系統治理措施進行任務分解,落實責任,提出工作要求。三是細化工作措施。立項治理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根據《預防腐敗建議書》制定治理方案,細化防治措施,開展綜合防治,全面推進本部門本行業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建立防治效果評估機制。一是建立防治工作臺賬制度。二是建立防治工作督查通報制度。三是建立防治工作績效評估制度。四是建立防治工作述職制度。五是建立防治工作成果運用制度。
《意見》強調,州、縣紀委監察局要把“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機制建設列入年度總體工作安排部署,原則上每年確定不少于2個行業系統或部門單位開展系統化防治工作。要積極探索和完善“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機制的方式方法,以關鍵環節的創新突破帶動整體工作的推進。要將“積極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重要內容,對系統治理工作領導不力、進展緩慢的,約談被治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并進行通報批評;對敷衍塞責、治理成效不明顯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