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15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新版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條,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以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和最嚴肅的問責,建立了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和各方的法律責任制度,而且對生產經營企業有了最嚴厲的處罰制度,對失職瀆職的地方政府官員和監督部門實行最嚴肅的問責,對一些檢驗檢測部門實行最嚴厲的追責制度,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品安全法。該法對于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為了讓全州干部群眾對此法有較深入的了解,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特別就大家關心的熱點和焦點對該法進行了重點解讀,以饗讀者。
★《食品安全法》修改的背景
現行食品安全法對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法施行五年多來,食品安全整體水平得到提升,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中向好。與此同時,食品企業違法生產經營現象依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監管體制、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適應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責任偏輕、重典治亂威懾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進一步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著力建立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為了以法律形式固定監管體制改革成果,完善監管制度機制,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有必要對現行食品安全法進行修訂。
★《食品安全法》修改五大亮點
此次修改《食品安全法》,采用的是全面修訂的方式,修改的力度比較大,修訂后該法從原來的104條在增加到154條,共增加了50條。
●禁止劇毒高毒農藥用于果蔬茶葉
在農藥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運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增加了: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的規定。體現了我國對劇毒、高毒農藥嚴厲監管的決心。
●保健食品標簽不得涉防病治療功能
針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宣傳中存在的問題,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確要求: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應當具有科學依據,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者備案的內容相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全程質量控制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嬰幼兒食品安全問題成為食品安全領域的焦點。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實施從原料進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控制,對出廠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實施逐批檢驗,保證食品安全。法律特別強調: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注冊時,應當提交配方研發報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同一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
如今網購已成為我國居民日常消費的主要方式之一。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網絡零售交易額達到1.85萬億元,其中網絡食品交易324億元,保健食品約40億元。但網購回來的食品有問題該怎么辦?新版食品安全法將網購食品納入監管范圍,并明確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按規定標示
對于同樣廣受關注的轉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標示。同時規定,未按規定進行標示的,沒收違法所得和生產工具、設備、原料等,最高可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新法護航 強化食品安全監管
我州已經實現食品安全集中監管明確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構建食品安全“四位一體”責任體系更加突出預防為主、風險防范將風險防控納入“一把手”工程實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媒體、廣大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有獎舉報推動形成群防群治新常態突出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嚴格監管建立重點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加強對高毒、劇毒農藥的管理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無縫監管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出臺最嚴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新規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堅持“三零目標”抓好“四項重點”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就8個方面的制度構建進行了修改,這8個方面包括:;明確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更加突出預防為主、風險防范;實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媒體、廣大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突出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強力監管;加強對高毒、劇毒農藥的管理;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和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全面提升我州食品安全監管水平,針對新法修改意見并結合今年我州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州食品安全辦迅即行動,圍繞新法8個方面的修改意見有的放矢地作出了相應部署,并著力建立完善“五大體系”、堅持“三零目標”、抓好“四項重點”,借助新法出臺契機進一步強化我州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新法規定:
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對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和食品進出口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鄉鎮或者區域設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派出機構。
貫徹舉措:
我州已經實現食品安全集中監管
新版《食品安全法》中“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的要求已實現。在2013年12月,我州便啟動了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經此改革,我州食品安全監管變“九龍治水”為統一監管,圍繞食品生產、流通、消費三大環節,整合原州食品安全辦、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工商、質監、商務等的食品監管職能,歸口由州食品藥品監管局統一集中監管,消除了以分段監管為主、品種監管為輔的多部門分段監管盲區,實現了全程無縫監管。2015年在新一輪的縣級機構改革中,我州各縣食藥監、工商、質監“三合一”成立新的“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局”,形成了新的綜合執法模式。加強了各縣片區、重點鄉(鎮)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所的建立,全州將設立49個片區、重點鄉(鎮)食品藥品工商質量監督管理所。
新法規定:
明確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遵循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的原則。
★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其他與食品安全工作相關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貫徹舉措:
構建食品安全“四位一體”責任體系
為強化擔責履責督責,全面落實主體責任,按照省局的要求,州食品藥品監管局提出了建立政府的總體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相關部門的協管責任“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將監管部門的“獨角戲”變成社會各界的“大合唱”,實現食品監管責任全覆蓋和工作無縫銜接。
按照“四位一體”責任劃分,政府的總體責任,就是堅持屬地負責原則;企業的主體責任,即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哪個環節發現問題就由哪個環節的生產經營者負第一責任,倒逼生產經營者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形成層層追溯、相互監督的機制;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就是州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三定”方案履職盡責,對不落實或落實不好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相關部門的協管責任,就是各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推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新法規定:
更加突出預防為主、風險防范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風險評估。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表明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應當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并予以公布。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據職責立即采取相應措施,責令生產經營者停止生產經營,并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
貫徹舉措:
將風險防控納入“一把手”工程
“事后案件查處固然重要,但事前的風險監測更為重要,因為事后查處已實際造成傷害,而風險監測則是防患于未然。”2014年6月,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就提出,要將風險研判和防控作為全省食品藥品監管系統的“一把手”工程,作為省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第一位任務,作為加強監管的首要依據,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風險研判、預警分析、提早預防上,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黑名單”、高危企業積分管理等制度,推動監管從“事后滅火”向事前防范轉變。
為此,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制訂下發了《食品安全風險研判方案》,做到州、縣兩級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動,以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監督檢查、檢驗檢測、輿情監測、案件查辦等途徑獲取的風險信息為基礎,通過召開會議進行交流、分析、研究的形式,判斷食品、藥品領域的風險因素、風險程度,提出防控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新法規定:
實行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充分發揮媒體、廣大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系統,對查證屬實的,給予舉報人獎勵。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增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貫徹舉措:
有獎舉報推動形成群防群治新常態
去年以來,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加大輿論跟進力度,完善新聞發布管理制度,與主流媒體達成戰略合作協議,開通了微博、微信平臺,善用新型媒體,鞏固傳統媒體陣地,牢牢把握引導輿論的話語權。借助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培訓,引導科學消費。加強對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工作成效的宣傳,強化監管人員、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群的培訓教育,提高認知水平,引導健康消費。
為鼓勵群眾參與監管,我州正大力實施有獎舉報制度。在2014年,印發了《甘孜州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有效激勵了群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熱情。
新法規定:
突出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嚴格監管
★保健食品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標簽、說明書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載明“本產品不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字樣;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應當將生產原料、產品配方及標簽等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不得以委托、貼牌、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食品。
貫徹舉措:
建立重點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對保健食品、嬰幼兒食品等高風險食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正通過試點推進質量安全追溯體系來強化監管,實現食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據了解,今年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將編制全省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規劃,制定全省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指導意見,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等具體內容,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原則,積極推動乳制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白酒、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并加強部門合作、協同創新,圍繞食品安全監管不同環節,組織產學研單位加強追溯體系關鍵核心技術科技攻關。
在建立可追溯體系的同時,還將建立起相關配套監管制度,如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制度,強化市場準入管理,逐步實現納入追溯范疇的食品,上市的都可以追溯,無法追溯的一律不許上市;建立重大案件協作查處制度,著力構建預警和應急管理機制,對追溯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或事件,及時妥善處理;如加快誠信體系培育,探索建立“黑名單”制度,對群眾反映較多、追溯發現問題突出的食品生產經營主體,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等,實現追溯體系安全監管效果最大化。
新法規定:
加強對高毒、劇毒農藥的管理
★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運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
貫徹舉措:
實現從農田到餐桌的無縫監管
食品藥品機構體制改革完成后,食品安全監管主要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農業部門負責,其中農業部門負責“產地準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市場準入”。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與省農業廳共同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共同建立以食用農產品質量合格為核心內容的產地準出管理與市場準入管理銜接機制,其中就農藥管理等作出了嚴格規定,要求不得銷售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相關標準的食用農產品。
今年州食安辦要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采取完善標準、制定行為規范、加強抽檢、建立追溯體系等措施,著力解決農藥獸藥殘留問題。還要與農業畜牧部門加強協作,制定追溯體系規劃,合力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試點開展肉及肉制品、重點食用農產品、乳制品、白酒等原產地溯源工作,逐步建立“從農田到餐桌”全程追溯體系。
新法規定:
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的管理
★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保證食用農產品安全。食用農產品的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生產銷售記錄制度,并向購貨者出具檢驗合格證明和產地證明等文件。
貫徹舉措:
出臺最嚴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新規
今年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省工商局制定的《四川省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出臺,《辦法》對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的責任主體、市場準入、追溯管理、監督檢查及懲處進行了詳細規定,要求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檢測室(站),配備食用農產品檢測設備和人員,建立健全自檢制度和檢測記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進入市場,應當具備專用標志和有效認證等級證書,否則不得銷售。
《辦法》明確食用農產品經營者為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銷貨臺賬制度,不得使用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不符合有關規范的食用農產品。要求經營者應當在攤位(專柜)顯著位置懸掛標示牌,如實標明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品名、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明,運輸過程中不得將食用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貯混運。并要求我省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生產的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應當具備相應的產地證明。
新法規定:
建立最嚴格的法律責任制度
★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制品等行為,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消費者通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
★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標示。未按規定進行標示的,沒收違法所得和生產工具、設備、原料等,最高可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貫徹舉措:
堅持“三零目標”抓好“四項重點”
圍繞食品藥品安全“零事故”、行政許可“零投訴”、監管執法“零差錯” 三零目標;突出“強隊伍、抓基礎、嚴執法、保安全”四大重點;抓實“隊伍磨合、事權理順、人員培訓、制度完善”四項基礎,通過完善監管體系,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隊伍建設,強化考核考評,推進社會共治,切實把食品藥品安全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實,抓出成效。
強隊伍。針對各縣體制改革后崗位新、業務新、人員變動大等新問題,分層、分類做好食品、藥品、執法三大板塊培訓計劃。委托峨眉中藥學校舉辦多期培訓班,開展新增職能的業務培訓、新進人員的能力培訓、新增崗位的履職培訓。并將繼續邀請食品藥品專家為執法隊伍巡回講課,實現全員輪訓目標。
抓基礎。一是充分發揮食安辦作用,強化綜合協調、監督指導、考核激勵,調動部門、社會力量參與食品藥品安全共治共管,形成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強大合力。二是常態開展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提高公眾食品藥品安全自我保護能力和維權意識。三是完善對各縣局業務指導及機關內部管理工作機制。
嚴執法。進一步健全完善食藥監、檢察、公安等多部門協作配合機制,真正形成信息通報、聯合執法、行刑銜接、事故處置、打擊犯罪等方面的協調聯動,堅決嚴懲違法犯罪分子,對違法犯罪實行“零容忍”,保持高壓打假態勢,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保安全。定期發布食品藥品安全典型案例、“黑名單”,突出源頭治理,完善全程控制。健全覆蓋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的全程監管制度,控制好“四品一械”生產經營的每一個關鍵環節,最大程度減少出現問題的風險。嚴把準入門檻,提高審批效率,把不夠條件的產品和企業堅決擋在市場之外,全力確保全州食品藥品安全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