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4年01月23日
近日,四川省衛生健康委印發《四川省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管理辦法》明確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醫院及其診療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以及各地各單位對互聯網醫院服務的宣傳引導職責;規定了不得申請設置互聯網醫院和不得充任互聯網醫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情形。
《管理辦法》提出,鼓勵醫療機構通過互聯網醫院或預約診療平臺,為患者預約復診所需的檢查檢驗。四川省互聯網總醫院是全省互聯網醫療服務的總門戶,指導市縣級互聯網分院建設。四川省互聯網總醫院和市縣級互聯網分院要對互聯網醫院及其醫務人員開展星級評價,并探索將評價結果納入醫務人員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等指標體系。
《管理辦法》提出,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各類機構都必須通過監管部門的認證,參與診療的醫師、患者都必須通過實名認證。互聯網診療行為與線下診療行為具有同等效力,互聯網上發生的診療、質控、監督、投訴、數據共享等行為必須依托實體醫療機構進行,保證線上線下一體化、同質化。
據《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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