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辦公室 2014年08月28日
甘府發〔2014〕1號
各縣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省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州屬企事業單位:
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是充分發揮我州特色農業資源優勢、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提高產業競爭力、帶動農牧民就業增收的重要途徑。按照州委、州政府“一優先、二有序、三加快”的產業發展思路,為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思路及目標
(一)發展思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州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全域旅游發展定位,以生態、綠色、特色食品加工為抓手,以助農增收為著力點,引進和培育龍頭企業,深化科技創新,推進精深加工,拓展市場營銷,做強做大區域品牌,加速推進農業產業化與旅游業聯動發展,帶動經濟結構優化升級。
(二)發展目標。到2016年,農產品加工業力爭實現銷售收入10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培育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10戶,省級農產品加工示范企業5戶。培育州級農產品加工示范基地3個,省級農產品加工示范基地2個。實現產業化經營帶動農戶面達到20%以上,農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30%以上。
二、重點領域
(一)糧經加工。依托全州青稞資源,引進龍頭企業,利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抓好青稞深加工,大力開發系列產品;加快魔芋種植基地建設,推進魔芋精深加工,增加出口創匯;加快芫根等蔬菜的深加工,著力開發脫水、冷凍、凈配、泡菜、罐頭等系列產品。
(二)畜禽加工。積極推進以牦牛肉為主的肉制品加工,促進鮮肉制品向預冷肉、小包裝、細分割、便攜帶方向發展;熟肉制品向多品種、系列化、全營養、精包裝、易貯存方向發展,研發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禽產品。
(三)野生菌加工。以松茸為重點,推進低溫干燥、脫水保鮮、速凍冷藏、鹽漬制罐等野生菌精加工制品;加大食用菌儲藏、保鮮技術及精深加工的技術研發。
(四)林果加工。加快推進全州葡萄基地建設,加快研制冰葡萄酒、甜葡萄酒、白蘭地、香檳等系列產品;以俄色茶為重點,促進高原特色茶加工業的發展;以核桃、蘋果、花椒等優勢林果資源為重點,積極發展干鮮果品保鮮儲藏和精深加工。
(五)中藏藥材加工。依托康瀘產業集中區中藏藥業園和全州中藏藥產業發展基地,扎實推進中藏藥材飲片加工及藥品、保健食品生產,實現藥材種植規模化、醫藥研發系統化、產品生產流通集約化、中藏醫藥服務特色化,初步形成各環節有機銜接的完整產業鏈。
(六)冰川泉水加工。利用豐富的天然冰川生態水資源,開發不同層次的冰川泉水產品,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帶動冰川泉水加工業的發展。
三、工作重點
(一)加快推進基地建設。按照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種植(養殖)、標準化生產的原則,加快優質糧經、有機畜禽、生態林果、釀酒葡萄、中藏藥材五大基地建設。加大對農產品原料基地建設的扶持,積極發揮示范帶動作用。鼓勵企業、專合組織、經營農戶等市場主體投資基地建設,適時命名一批州級現代農業產業基地,形成供給穩定的原料基地。
(二)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圍繞農、林、畜等優勢資源,著力打造“一頭牛、一杯酒、一棵菌、一瓶水、一袋茶”等特色品牌。積極培育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加工企業,狠抓產品開發和市場營銷,形成一批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
(三)加快園區建設步伐。加快康東、康南、康北3個特色農產品加工園區建設步伐,完善園區公共服務體系,制定和落實入園優惠政策,積極引進企業入駐。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縣發展園區經濟,實現農產品加工業集聚發展。
(四)完善利益聯結機制。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資金、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入股,推行“公司(專合組織)+基地+農戶”產業化經營模式,建立完善委托生產、訂單農業、入股分紅、利潤返還等多種形式的利益聯結機制,促使企業與農戶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共同體。
(五)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抓好項目儲備和包裝,開展各種形式項目推介和招商活動。組織引導企業參加各類交流會、展銷會,積極開拓州外市場,引進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提高農產品加工企業整體水平。進一步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加大農產品項目投入力度,為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創造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
四、扶持政策
(一)鼓勵創辦加工企業。鼓勵支持創辦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創業激勵機制。各級政府對穩定經營一年以上,依法納稅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企業,給予一定的創業獎勵。對創辦三年內租用生產經營場地的農產品加工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補貼。進入省、州重點培育產業園區創業孵化器的企業,符合產業政策的可采取邊生產、邊完善手續的方式進行創業發展,并優先給予政策扶持。
(二)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在全州工業發展資金中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貸款貼息、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品牌創建、人才培訓、產品研發和表彰獎勵等方面。按“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對符合產業政策、相關規定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按管理權限審核后,所繳稅收地方留存部分可按50%比例以項目的方式支持企業發展。各縣也要加大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
(三)落實稅收扶持政策。全面落實支持農產品加工業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其企業所得稅減按15%稅率繳納。其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所得稅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從事農產品初加工的企業,其加工項目在《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內的,免征企業所得稅。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協調農產品加工企業與金融機構進行合作,建立政府、企業、銀行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銀企對接會,加強銀企合作。金融部門對符合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及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執行優惠信貸政策。對暫不符合優惠信貸政策的農產品加工企業的貸款利率應盡量不上浮或少上浮。對符合信貸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所需的季節性流動資金,可采取動產質押、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多種形式,有效滿足企業資金需求。
(五)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支持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企業精深加工水平,不斷加強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鼓勵研發創新,對實施專利轉化并投入批量生產的企業優先給予項目資金扶持。
(六)鼓勵創建知名品牌。實施品牌戰略,大力開展農產品加工企業品牌創建活動,鼓勵爭創國家和省級品牌。認真落實《甘孜州名優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獎勵辦法》,對獲得甘孜州知名商標的每件獎勵1萬元,獲得四川省著名商標的每件獎勵5萬元,獲得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商標的獎勵注冊人10萬元,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每件獎勵15萬元。同時,對獲得無公害認定、認證的基地和產品分別獎勵1萬元,綠色食品每個獎勵3萬、有機食品每個獎勵5萬元。每3年開展一次全州農產品知名品牌評定工作,對首次獲得州級知名品牌的企業獎勵3萬元。
(七)強化生產要素保障。抓好農產品加工企業的用地保障,將農產品加工業用地納入各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省、州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所需非農建設用地,可按現行政策,優先安排,優先審批,建設用地基準地價可按國家規定最低標準的15-20%執行。對于農村建設用地,允許村集體以合作入股等形式參與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的生產經營。積極引導農戶以擁有的建設用地通過土地轉包、出租、委托流轉、入股等形式,依法有序參與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經營。龍頭企業和農戶聯合建設農產品收購場所和興辦種植(養殖)場及其配套的簡易交易場地,用地未永久性固化的,均視同農業生產用地。落實電價優惠政策,農產品加工生產用電劃入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類別,按非工業、普通工業電價的標準下浮10%執行。對企業創辦的種植、養殖業等生產基地,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
(八)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涉企收費的規定,規范涉及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經營服務性收費。自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四年內免收農產品加工企業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暢通企業維權投訴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各部門要加強對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領導,建立健全領導機構。由州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農業、林業、畜牧、水務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及時研究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重點和目標任務,制定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完善服務體系。抓好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建設,大力培育和發展行業協會和各類中介組織,整合資源,建立體系完備、功能健全、服務完善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從質量監管、技術服務、技術創新、信息咨詢、市場開拓、人才培訓等方面,為農產品加工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服務。
(三)加強人才培養。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建立企業人才培訓基地,創新機制,拓寬渠道,加強對現有農產品加工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制定引進企業人才的激勵機制,引進專業技術和經營管理人才,提升管理水平,更新經營理念,拓展發展空間。不斷改善發展環境,確保引進人才,留住人才,建立干事創業的工作平臺。
(四)細化工作措施。將農產品加工業有關工作列入各縣、相關部門年度考核范圍,各縣、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部門職責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進一步細化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意見,抓好組織實施。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