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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2014—2015年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實施意見

州政府辦公室    2014年09月01日

甘府發〔2014〕11號
    各縣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省屬行政企事業單位,州屬企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國發〔2013〕30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3〕62號)和《四川省進一步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2014年度實施計劃》,落實《四川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促進我州節能環保產業快速、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對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領導
  近年來,隨著我州經濟和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工業“三廢”及城鎮生活垃圾、污水的排放量也迅速增加。為此,各縣都加大了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建設的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全州環境形勢仍不容樂觀,污染治理任務仍很艱巨。要從根本上改善環境狀況,必須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不僅能夠促進污染防治進程的加快和水平的提高,而且可以帶動許多相關產業的發展,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各縣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政策措施,切實加強對節能環保產業的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相互配合,共同促進我州節能環保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突出四個重點領域,培育節能環保產業
   (一)加快節能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快推進節能低碳技術的推廣應用,重點推廣高效鍋爐窯爐,換熱設備、高效機電、高效變壓器等先進技術,加快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積極開展低碳城市、園區、小城鎮和社區創建試點工作,逐步推進生態文明主體功能區示范建設工作。       
  (二)加快環保技術的推廣應用。推進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的推廣與應用,重點推進脫硫脫硝除塵、機動車尾氣凈化技術的運用;推廣第三代反滲透膜和中空纖維膜污水垃圾處理技術。推進高海拔地區和鄉鎮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垃圾焚燒和裂解氣化、垃圾滲濾液和煙氣凈化、餐廚垃圾處理技術和裝備的推廣運用,加快噪聲控制設備、環境監測儀器等設備的應用。
  (三)加快推進資源綜合利用。推進礦產資源開發和廢棄物綜合利用,積極培育資源化處理廢棄物的示范企業。建立再制造舊件回收體系,開展“以舊換再”試點;加快開發和推廣節能環保技術,推進水能、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培育和發展有市場前景的節能環保產業。 
  (四)加快培育節能環保服務業。加快培育節能服務產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探索節能量交易、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加快發展環保服務業,開展環保服務業試點示范,鼓勵環保專業服務公司以合同環境管理方式提供污染治理服務。鼓勵各類園區引進或培育專業化公司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支持專業化公司提供個性化再制造服務。
   三、實施五大重點工程、推動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一)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工程。實施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推進工業、建筑、交通、商業、公共機構等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技術改造。實施千戶工業企業節能行動,全面推動水泥、有色金屬等高耗能行業實施鍋爐窯爐、電機系統改造、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節約和替代石油等節能改造重點工程,使重點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指標接近或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實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全州城市規劃區的城鎮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嚴格執行國家節能50%的設計標準,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到2015年,實現新型墻體材料的使用比例平均達到65%,即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達到10%,城鄉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的增長幅度在現有基礎上力爭減少20%,新建建筑對不可再生資源的總消耗比現在下降10%。實施交通運輸低碳專項行動,實施流通領域“百城千店”示范工程,開展公共機構節能,使之成為全社會節能的標桿。推動重點行業節水改造,開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節水行動,創建節水型企業。
  (二)實施污染治理重點工程。開展州內各縣城、重點建制鎮、旅游集鎮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州內水泥企業推進脫硫脫硝除塵改造,推廣使用清潔汽柴油,加強汽車尾氣治理,加快淘汰黃標車、老舊汽車。推進“兩江一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垃圾滲濾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重點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開展重點區域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修復示范。
  (三)實施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完善縣城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推進城市新區、重點集鎮、重要景區和水源地保護地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建設農村分散式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按照“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加大生活垃圾處理和收集轉運設施建設力度,開展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到2015年,基本達到縣縣建有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垃圾處理率達到85%以上,重點建制鎮的污水處理率達到30%,垃圾處理率達到50%。
  (四)實施園區循環化建設工程。加快推進各類園區節能循環化建設,推進共享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實現企業內、企業間和園區內的循環、促進廢物交換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分類利用和循環利用,最大限度的降低單位產值物耗、能耗和水耗,努力實現廢物“零排放”。
  (五)實施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工程。提高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推進農作物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培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廢舊金屬、廢舊家電、報廢汽車、廢塑料、廢橡膠、廢紙等廢舊資源綜合收集站。
  四、強化激勵約束,營造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良好環境
  (一)完善考核約束機制。強化州、縣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推行節能減排目標考核一票否決制。落實萬家企業節能量目標,能源消費總量,加大對重點耗能企業節能的評價考核力度,形成促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倒逼機制。建立健全節能環保產業統計指標體系,加強預警監測。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從嚴控制能耗和污染物增量。完善環保法律法規,嚴格環保標準,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格環保執法,加大環保執法力度,提高執法水平,促進環保產業市場的形成。
  (二)完善稅收和投入政策體系。完善財政扶持政策,落實稅收優惠等相關政策。加大對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研發推廣、節能環保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污染治理、園區循環化生態化改造、城鎮及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支持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擴大節能環保領域投資。
  (三)落實鼓勵節能環保產品消費政策。推進節能產品、環保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落實居民購買節能環保產品相關補貼政策,鼓勵居民購買新能源和節能環保汽車,購買節能空調、電視、洗衣機、熱水器等節能產品。繼續組織實施節能產品惠民工程,落實政府節能環保產品采購政策,逐步擴大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范圍。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強銀政企合作,大力發展綠色信貸,加大對節能環保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對節能環保企業和綠色信貸項目實施優惠利率并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鼓勵符合條件的節能環保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探索保險資金以投貸組合等方式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五)完善價格和收費支持政策。推進銷售電價結構調整,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對超過產品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逐步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和居民用水用氣階梯價格。完善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標準,落實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政策。
  (六)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將節能環保產業重點項目、節能環保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優先列入州重點項目年度計劃,優先保障用地。對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等項目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中給予重點保障。
  (七)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加強對排污費和垃圾處理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探索建立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正常運營機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資體制,鼓勵社會資本、外資投資建設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促進其良性發展。引進競爭機制,選擇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城市污水和城市垃圾處理授權經營的試點工作,降低設施運營成本,提高社會公益設施的管理效率。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節能環保產業的領導,建立和完善協調機制。州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節能環保產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健全聯動機制,形成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共同促進我州節能環保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各縣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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