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項目須按照新標準抗震設防
本網訊(鐘振宇)新版《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將于6月1日實施。記者5月20日從省地震局獲悉,日前該局聯合省住建廳發出通知,就實施后建筑抗震設計規范提出新的要求,規定2016年6月1日前尚未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的新建項目,必須按照新標準進行抗震設防。
新版《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取消了原來的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的劃分,并適當調整提高了部分城鎮的地震基本烈度,實現了抗震設防區域的全覆蓋,提升了抗震設防水平。抗震設防標準的改變,將對我省建筑、基建、水電、管道、工礦等多個行業產生影響。例如,以前不設防建筑大多使用預制板,但設防建筑將使用現澆板。
我省規定,對于新建項目,2016年6月1日前尚未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的,必須按照新標準進行抗震設防;已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和已經取得施工許可證還未開工的,可以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按照新標準調整設計。自新標準實施之日起,全省新建、改建、擴建一般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和城鄉規劃、防災減災規劃的編制均應執行新標準的有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