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18年01月01日
●全省各級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58個,環保旅游法庭27個
●2016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理一審環境刑事案件1123件,對1530人依法判處刑罰
“我省21個市(州)中院已全部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12月30日,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全省各級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58個,環保旅游法庭27個,為依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行為,護航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為充分發揮法院審判職能,為美麗四川建設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2016年6月,省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同時,明確要求各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重點地區基層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并結合地方環境資源特點建設環保法庭、旅游法庭。截至目前,21個市(州)中級人民法院均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雅安石棉、阿壩州若爾蓋、瀘州古藺等重點生態保護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基層法院也設立了環境資源審判庭。
樂山峨眉山、甘孜州海螺溝、巴中光霧山等5A級景區或重點景區的基層法院設立了環保旅游法庭。全省三級法院有153名法官從事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工作,這些法官由各地法院從優秀法官中選派,具有豐富刑事、民事、行政審判經驗。
在環境資源案件審判中,全省法院積極探索和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審理模式,探索構建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和立案、執行等業務部門既分工負責、又緊密配合的協同工作機制,在懲處不法行為、維護環境權益的同時,強化環境審判的預防和恢復功能。例如,在平武法院判決的兩起電魚案件中,犯罪人員在被判刑的同時被責令巡河;雅安中院判決的張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一案中,責令其通過補種紅豆杉樹苗的方式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
我省自然環境優美、資源豐富,肩負著維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的重要使命,環境資源保護任務十分艱巨。全省法院對環境污染犯罪行為保持“零容忍”,對破壞資源犯罪行為保持高壓態勢。2016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理一審環境刑事案件1123件,對1530人依法判處刑罰。
我省將進一步加強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和審判能力建設,繼續推動基層法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或專業化環保法庭,建立健全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審判機制、審判程序、審判理論以及審判團隊“五位一體”專門化機制,提高服務綠色發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