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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度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甘孜日報    2019年10月08日

2019年8月28日在甘孜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

甘孜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何康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2018年度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查。

根據州委、州政府部署和審計法律法規,州審計局組織對2018年度州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自去年8月向州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工作以來,全州審計機關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聚焦全州總體工作格局,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狠抓審計理念和方式方法創新,拓展審計廣度深度,強化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督查督辦要求,增強審計監督效能,大力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年來,全州審計機關共開展審計項目371個,發現問題金額120156萬元,促進增收節支6792萬元,核減政府建設項目投資10022萬元,提出審計建議并被采納1252條,向有關部門移送違規違紀案件線索112件。

審計情況表明,2018年度,全州各級各部門在州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執行州人大批準的財政預算,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縱深推進改革創新、全力奮戰脫貧攻堅、加快優化經濟結構、全面提升社會事業、大力釋放發展活力,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不斷提升、發展趨勢向好。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動態調整、清理規范行政許可事項,全面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出臺《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甘孜州2018年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文件,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優化營商環境。

——財稅體制改革持續深化,重點領域支出得到保障。清理規范州、縣財政分享和支出掛鉤政策,完善州與縣(市)稅收分享辦法,首次實現州級預算單位和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全州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支出分別增長9.75%、22.49%,支出更多向三農、民生等領域傾斜。

——三大攻堅戰取得明顯成效,重點任務進展順利。制定《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實施方案》。籌集安排全州扶貧資金170.46億元,確保2018年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當年減少貧困人口49807人。爭取地方專項債券和統籌國家重點生態等各類補助資金4.97億元,用于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環境得到了進一步修復。

——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有效整改,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縣(市)、部門和單位持續開展整改、加強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審計查出的問題已整改金額2.65億元,完善相關制度31項。

一、州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州級預算執行和財政決算草案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管理不夠規范。一是無預算安排資金用于部分項目建設,致部分額度結余和結轉無資金保障。二是未在規定時間內下達上級專項資金270237.34萬元和代編預算資金33799.70萬元。三是部門基本支出預算編制不夠完整、準確,未嚴格要求部門細化項目支出預算,未設立統一的項目庫。

(二)相關制度不夠健全,預算執行有待強化。一是“六大戰略”財政獎補辦法不完善或執行不嚴格,個別獎補事項審核標準、依據不夠明確。二是新舊辦法銜接不到位,2018年和2019年甘孜州水電資源開發惠民補助4546萬元滯留財政。三是2018年“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安排支出中,有10個單位14個項目5578.85萬元未發生支出,形成二次沉淀;新增債券資金4060萬元形成閑置。四是個別金融機構違規申報獲得財政獎補資金71.98萬元。

(三)預算績效管理有待加強。一是部分項目績效目標設定不夠科學,個別單位目標自查不細化、流于形式。二是尚未建立預算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機制,評價結果運用還不充分。

(四)決算草案編制不夠真實準確。一是未按規定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8039.56萬元。二是將存量資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重復列報收支9360.05萬元,非稅收入、專戶利息及捐贈收入等1175.44萬元未及時繳庫。三是財政結轉不真實,賬表不一致。

二、州級部門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2019年,利用大數據平臺,首次對61個一級預算部門及65個下屬單位進行了數字化審計,并重點對24個單位開展了現場核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公務接待管理不規范。8個單位未嚴格執行一事一結制度、報銷憑證中“三單”不齊全、支付接待對象超標準住宿費等。

(二)車輛管理不規范,費用控制不嚴。個別單位違規借用、占用下屬單位和企業車輛;費用控制不嚴,公車運行成本較高;在非定點維修點維修車輛等。

(三)會議費及培訓費支出不合規。9個單位在會議費、培訓費中列支其他費用支出53.38萬元;個別單位會議費支出依據不充分、虛列培訓費。

(四)往來款項核算管理不規范。一是65個單位往來資產三年以上未清理,往來負債兩年以上未清理,涉及金額13002.68萬元。二是部分單位在往來中核算收入、虛列其他應收款等。

(五)內控制度缺失,審核把關不嚴。個別單位內部管理不當,存在報銷票據與合同明細不符、支出依據不充分、檔案資料不完整等,支出的真實性難以核實。

(六)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信息失真。39個單位決算報表數與會計賬面數不相符;54個單位隨意調整類款級經濟科目;80個單位不按規定設置科目名稱和編碼;92個單位不按規定設置明細科目;個別單位部門決算編制不完整,部分資金脫離財政監管,支出不真實。

此外,個別單位還存在銀行賬戶及存量資金清理不到位;年初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細化;預算調整率高、執行率低,預算約束力不強等問題。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年來,全州共跟蹤審計338個建設項目,抽查581個單位,促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和重點資金到位29228.2萬元,促進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3516.46萬元,促進建立健全規章制度2項。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方面。一是個別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質量不高,存在較大信用風險;貸款撥備缺口較大,抗風險能力較弱;傳統信貸業務發展不足,未有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違規向限制類企業發放貸款以及違規核銷貸款等。二是個別州屬企業和部門隱性債務數據不準確,存在多報、漏報、無依據填報、基礎信息不正確等。

(二)優化營商環境方面。一是2縣繼續收取已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25.72萬元。二是4個州級部門和4縣(市)5643.64萬元涉企保證金未按期返還,7縣(市)未建立健全完整清晰的涉企保證金資金臺賬。三是12縣(市)未印發清欠工作方案或建立清欠臺賬,4個州級單位(企業)和15縣(市)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35013.16萬元。

(三)“放管服”改革方面。2縣投資項目未實現辦理一個項目“最多跑一次”,4縣政務服務標準化推進不理想,3縣尚未推行“網上咨詢、網上申請、網上辦理、網端推送”全程網辦業務。

四、專項資金和民生工程審計情況

(一)扶貧審計情況。

自2018年7月以來,以“上審下”方式,陸續開展了康定、九龍、得榮、新龍、白玉5縣扶貧審計及得榮、巴塘、爐霍3縣5個扶貧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精準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夠到位。部分基層干部執行政策走樣,個別貧困戶未能享受政策;相關部門履職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部門間信息不共享、缺乏聯動等,導致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享受扶貧政策。

二是扶貧資金管理不規范,部分資金安全存在風險,效能未有效發揮。2縣(市)虛列扶貧資金支出,4縣擴大開支范圍將扶貧資金用于非扶貧支出,5縣(市)相關培訓機構、單位、村套取扶貧資金等;3縣部分適齡兒童因病因殘、打工務農而失學;3縣(市)扶貧資金整合流于形式;4縣(市)扶貧資金長期結存,未及時發揮效益;2縣(市)產業資金扶持民營企業或合作社資金使用效率不高、效益不佳。

三是扶貧項目建設程序不合規,質量存在隱患。部分建設項目涉嫌以抽簽名義直接指定施工單位、未嚴格按設計和合同約定建設、驗收流于形式,導致偷工減料、虛報工程量、多計價款和質量隱患等。

四是東西部扶貧協作及省內對口幫扶資金、項目管理不規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州本級和18縣(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類棚戶區改造、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的投資、建設、分配、使用和后續管理等情況。主要問題:一是10縣(市)和海螺溝景區管理局個別目標任務未完成。二是4縣(市)將非棚戶區改造納入棚戶區改造項目,應改造未改造棚戶區住房3149戶。三是13縣(市)351套公共租賃住房未分配入住,212套建設期超過3年未完工,102套改變用途,91套分配給不符合享受條件的家庭,68.79萬元租金未收取。四是5縣(市)和海螺溝景區管理局15275.11萬元建設資金閑置,5879萬元中央資金擴大范圍使用,12萬元違規改變用途。

(三)2018年四川省第十五屆少數民族運動會經費收支審計情況。

重點審計了經費的預算、籌集及撥付使用情況,對相關單位開展的后勤接待、安全保衛、宣傳等工作資料進行了檢查,涉及資金1994萬元。主要問題:部分支出依據不充分或超范圍,燈具采購數量與實際安裝數量不符等。

五、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審計情況

開展了2名州級部門主要領導干部及3縣(市)6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審計。主要問題:

(一)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不夠到位。一是部分生態項目未得到有效監管,森林資源調查任務逾期未完成。二是未按要求建立完善水資源管理制度,部分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重點工作任務未按期完成。三是個別鄉鎮未完成減畜任務,新一輪退耕還林343畝成效較差等。

(二)遵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不嚴格。一是后期監管不到位,個別臨時占用項目未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并組織驗收。二是部分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未驗收,已投入運營;14個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報批,擅自開工建設。三是個別鄉鎮未經批準違規征用土地252畝,違規審核同意209戶村民建設住房2.36萬平方米,違規開發溫泉資源,飲用水源監管不到位存在污染風險。

(三)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責任不到位。一是林地審批跟蹤監管不到位,168.20公頃臨時用地存在被永久占用風險。二是違規核發取水許可證,未按時限整改完成排污企業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三是違規超核定面積1.9萬平方米采挖砂石資源,導致雅礱江河床改道。

(四)組織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征管用和項目建設運行不規范。一是未及時督促征占用單位按更新標準支付國有林地相關補償費用,初步測算約少收取36854萬元。二是未及時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1175.52萬元及水資源費548.19萬元,水資源監控能力二期項目未按期完成,已建成一期部分監測點運行穩定性較差。三是個別村違規在集體公益林補償資金中支付辦公費。

六、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重點開展了俄崗路、雀兒山隧道和榆磨路改建項目投資績效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桑然路、鄉得路和竹二路(斯閘至二龍橋段)等重點項目跟蹤審計;康東路、瀘石路等項目結(決)算審計。主要問題:

(一)建設項目監督管理不到位。2個項目部分設計變更管理程序倒置,且臨時用地復墾管理缺失、項目建設嚴重超期;1個項目未履行項目審批程序、確定施工單位未按規定進行招標;2個項目進度緩慢、未按圖施工、設計變更審批滯后等。

(二)工程造價管理不嚴。施工單位采取多計工程量、未按合同及相關規定計價等方式虛增工程造價情況仍然存在,經對21個項目竣工決(結)算審計(含復核項目6個),核減工程投資10022萬元。

(三)原造價審核單位履職盡責不到位。經審計復核發現,3家中介機構在對相關工程進行結算審核時,未嚴格履行審核職責,導致審計結果存在重大偏差,最高誤差率達22.14%。

(四)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有待加強。個別項目挪用農村公路建設資金642.98萬元,建設單位管理費超概5838.36萬元。

(五)環保措施不到位。個別項目未組織環境保護驗收、下轄個別標段臨時活動板房至今尚未拆除、未對臨時用地進行復墾;6個項目截止目前未取得土地批復,涉及土地14412.5畝;1個項目改建工程臨時用地恢復方案未落實。

七、國有企業審計情況

重點對4戶州屬企業進行了審計。主要問題:

(一)經營管理方面。一是個別企業履職盡責不到位,導致重大國有資產股權投資6219.86萬元(目前已出資3619.86萬元)出現損失風險;對外投資2000萬元未履行相關程序;資金長期閑置產生利息負擔114.77萬元;電力體制改革劃撥資產歷史遺留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二是未經報批,自行執行企業年薪制;基本建設項目未按程序報批;未按省州計劃足額儲備糧油,存在套取財政補貼資金及抵御自然災害不足的風險。三是應收未收租金和利息收入747.96萬元;未及時歸還開行貸款致多支出貸款利息109.30萬元,造成損失浪費;部分投資長期無收益,且已出現損失風險;部分資產管理不規范。四是確定咨詢服務單位未履行招標程序,對代建單位的監管還不到位等。

(二)財務管理方面。個別企業超比例計提職工福利費,現金結算經濟往來中,支出票據不合規、依據不充分,債權債務長期掛賬未及時進行清理,費用歸集沖減不規范等。

八、審計建議

(一)持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是著力推進減稅降費相關政策措施落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二是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企業群眾關切,著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三是培育壯大新動能,進一步提升旅游供給能力,大力發展高原特色現代農牧業,構筑優勢產業體系。

(二)推動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一是優化支出結構,盤活各類沉淀資金資產,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二是強化績效意識,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改進績效評價方法,對實施期超過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全周期跟蹤問效。三是深化部門預算編制制度改革,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標準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從源頭上解決資金結余沉淀等問題。

(三)全力打好三大攻堅戰。一是加強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對金融市場、機構和業務的監管,提高地方金融監管能力。二是加強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促進穩定脫貧和防止返貧長效機制,確保如期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做好扶貧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增強相關落實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推進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協同,強化聯合督查,健全執法機制,認真落實污染防治責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在州委堅強領導下,在州人大監督指導下,州級財政預算管理進一步規范,審計制度也在不斷完善、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推進審計全覆蓋等方面不斷取得新的成效。州人民政府將自覺接受州人大的監督,認真落實本次會議要求,在我州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美麗生態和諧小康甘孜新征程中,依法履職、盡責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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