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報 2021年07月16日
本網訊(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殷鵬)7月15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近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在成都簽署《建立區域環境準入協商機制合作協議》,將建立“四個機制”,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
“四個機制”即跨區域環評協商機制、事中事后聯合監管機制、“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協調機制和環評交流共享機制。
在跨區域環評協商機制方面,雙方將對可能造成跨區域環境影響的規劃環評進行會商,對跨區域建設項目環評聯合審批。在事中事后聯合監管機制方面,雙方將聯合開展跨區域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聯合開展規劃環評落實情況檢查,聯合加強環評質量監管信息互通。在“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協調機制方面,雙方將有效銜接相鄰區域管控分區和管控要求,促進區域“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協調統一。在環評交流共享機制方面,雙方將定期開展環評管理、環評技術評估工作交流,加強兩省(區)在環評科研成果、環評專家庫、環境準入數據等方面的信息資源共享,提升兩省(區)環評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