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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7月起實施 居民用水階梯價格

甘孜日報    2017年07月20日

本網訊(周永勤 周健)根據國家發改委、住建部《關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價格聽證和報州政府批準,州發改委發出《關于康定市實施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從2017年7月1日起,該市開始實施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實施范圍為全市所有抄表到戶的一表一戶居民用戶。

本次實施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按月度用水量計算,將居民家庭月用水量劃分為三個階梯,水價按階梯遞增。每戶戶籍人口在4人以下(含4人)的用水戶,第一階梯用水量18噸(含)及以下,每噸水價為1.10元;第二階梯用水量19-30噸(含),每噸水價為1.40元;第三階梯用水量為30噸以上,每噸水價為1.80元。多人口家庭用水量實行動態管理,一年一定,由供水企業負責落實,對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可申請在一、二級水量上限基礎上相應增加4噸/月的用水量,第三階梯不受限制。對于非一表一戶的居民用戶和執行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執行階梯式水價,按現行水價加價0.1元/噸執行,即1.20元/噸的標準。

據了解,此次階梯水價繼續落實低保優惠政策。對在民政部門領取低保金的家庭(含五保戶)給予每戶每月免收3噸第一階梯水價的自來水水費的優惠。對廉租房合表居民用戶的水價繼續按1.10元/噸執行。

本市現行自來水價格為2007年調整,居民用水無論多少,水價均為每噸1.10元,致使浪費水資源現象時有發生,實施階梯水價制度之后,多用水就要多負擔,對引導居民節約用水、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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