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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縣破解鄉鎮“包包賬”難題

甘孜日報    2017年11月19日

      本網訊(縣委中心報道組 葉強平)“現在杜絕了‘包包賬’,鄉鎮財務管理也越來越規范了”。1113日,理塘縣財政局副局長、鄉鎮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主任鐵民告訴筆者,理塘縣創新“鄉財縣管鄉用”模式,破解了鄉鎮“包包賬”等難題。

      隨著精準扶貧的深入推進,理塘縣加大了對鄉鎮村的財政資金投入,但對鄉鎮村財務的審計、財政監督檢查來看,鄉鎮財務存在管理混亂的問題。“主要表現比較突出的有‘包包賬’、大額現金支出等行為,部分鄉鎮將取回的現金由書記或鄉長私人管理,僅在筆記本上有記錄,無法提供有效票據。”鐵民說,有的鄉鎮“白條”做賬,車輛維修、燃料費和打字復印費等套現形成“二次支出”,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因此,部分鄉鎮的領導受到了黨紀、政紀和法紀的處理。

      為切實規范財務管理和加強鄉鎮財務監督工作,確保各項資金安全有效使用,針對鄉鎮大部分財務人員非專業人員,財務管理比較混亂的現狀,該縣結合目前脫貧攻堅項目多、資金量大的實際,于今年5月,成立了鄉鎮財務集中管理服務中心,采取“鄉財縣管鄉用”的模式規范管理鄉鎮財務,負責全縣5個片區工委及24個鄉鎮的財務管理工作。

       據了解,縣鄉鎮財務集中管理服務中心的12名人員,是從片區和鄉鎮現有從事財會工作人員中抽調的,具有從業資格或對會計業務工作較為熟悉,并到對口援助的金堂縣、新都區跟班學習了一個星期業務。縣財政局組織對中心人員進行定期業務培訓,對會計準則、財經制度、資金使用范圍、費用標準等進行指導和安排學習。抽調的會計人員實行2年輪崗制,每人負責23個片區或鄉鎮的財務管理工作,并對個人審核原始單據的合理、合法、真實性負責。

      “雖然是‘鄉財縣管鄉用’管理模式,但鄉鎮財務管理法律主體不變,資金所有權及使用權不變,財務審核權不變,鄉鎮資金還是由鄉鎮黨委、政府統籌安排使用。”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財政局局長覃純德說,資金使用后由各鄉鎮報賬員完善發生經濟活動的發票、單據和佐證材料等交鄉鎮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

       通過半年多的財務運行情況來看,理塘縣鄉財縣管規范了報賬程序,進一步明確了審批程序及權限、資金支付制度、備用金制度和票據審核制度。全部鄉鎮成立了鄉鎮財經領導小組,并對大額支出做到民主決策,充分提高了鄉鎮的規則意識和法律意識。

      現在,該縣所有鄉鎮報銷的財務資料做到了真實合法,并且大額支出均附有會議決議,特別是村級財務的“五筆聯簽”制度做到了規范合理。所有鄉鎮財務人員都能掌握財務軟件的運用,對原始憑證審核能力有很大提高。同時還節約了人力資源,以往58人的工作,現在由12名財務人員就可以完成。

      “通過多次和分管財務領導以及報賬員參加培訓,進一步提高了鄉財務管理意識,‘中心’就是鄉財務管理的‘保護傘’,再也不用擔心因財務管理不善而受到處分。”麥洼鄉黨委書記八路丁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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