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07月23日
本網訊 近年來,九龍縣人民法院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加強環境資源審判,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突出重點,嚴打破壞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結合環境資源司法特點和轄區相關案件審判實踐,把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作為重點,充分發揮刑事審判懲治、預防、保護、教育、恢復的功能。三年來,審結涉環境資源犯罪6案26人,其中,涉及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1 件 2人,盜伐林木罪3件17人,非法運輸、收購盜伐的林木罪2件7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1人,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5人,并處罰金刑26人,罰金總額9.10萬元。
與時俱進,積極探索恢復性司法新途徑。注重恢復性司法理念在刑事審判中的運用,將補種復綠、增殖放流等環境資源恢復行為納入被告人的量刑情節予以考慮,在對被告人施以刑罰處罰的同時,注重對環境資源的恢復性保護。對濫伐、盜伐林木案件,除判決被告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還責令補種林木。三年來,責令16名被告人補種林木2300多株,補種樹木存活率達到80%以上。
夯實基礎,加強環境資源審判隊伍建設。建立相對專業的審判機構,從刑庭、民庭、行政庭選拔審判經驗豐富、調研能力強、精通法律、相對熟悉環境資源專業知識的3名員額法官,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歸口審理的審判團隊,相對固定審判環境資源案件。加強環境資源審判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加大業務培訓力度。通過開展“讀書之星”“學習之星”評選活動,鼓勵干警自主學習,派員到上級法院和內地對口援助法院學習等多種途徑,更新干警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理念、開闊視野、提高業務能力。
強化宣傳,提升環境資源審判社會效果。充分運用微信、微博、今日頭條號等自媒體平臺,對涉環境資源典型刑事案件審理進行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報道。通過公開審判、庭審公開、裁判文書上網,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等方式,宣傳環境資源典型案件和司法成果,提升環境資源審判的司法影響力。把環境資源法制宣傳與“人民法庭‘五進’活動”、脫貧攻堅等工作有機結合,借助“6.5環境日”“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契機,通過以案說法等方式,強化環境資源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和農牧民群眾樹牢生態文明思想和可持續發展理念,關注環境資源審判,重視環境資源保護,積極投身建設“美麗生態九龍”共同行動。縣委中心報道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