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11月02日
本網訊 為進一步落實“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切實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日,爐霍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3人組成執行攻堅小組,主要圍繞小標的案件和終本案件,輾轉瀘定、邛崍、閬中、成都四地,開展異地集中執行行動。此次執行行動成功執結案件8件,執行到位款項27.8萬余元。
第一站,執行干警來到瀘定縣,執行杜某與仁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該院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杜某一直不支付借款24.6萬元,無奈之下仁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在被執行人杜某戶籍所在地社區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查詢到被執行人的實際住所并找到被執行人。通過執行干警耐心釋法明理,杜某立即兌現了1萬元案款,并擬定了剩余案款的還款計劃,與申請人達成了和解協議。
第二站,執行干警趕赴成都市,執行江某某與萬某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該案中,江某某拖欠萬某某工程款7.4萬元,立案后,被執行人江某某找各種理由和借口不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該院通過其家屬通知到江某某,但江某某以各種理由抗拒執行,執行干警向其發出拘留決定書。懾于法律權威,江某某兌現2萬元執行案款并制定后期還款計劃。
第三站,執行干警來到邛崍市,執行四川某公司與王某合同糾紛一案。該案立案后,執行干警通過網絡查控到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后,向被執行人戶籍所在地村支書了解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家庭情況,確定其無可供執行財產,并告知申請人,法院對暫無可供執行或對財產處置不能的案件進行終本結案,但該院仍將持續密切關注被執行人情況,一旦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將會恢復案件執行,盡最大可能為申請人兌現勝訴權益。
第四站,執行干警到達閬中市,執行爾某某與朱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該院判決朱某某向爾某某支付欠款1萬元,但朱某某一直未支付,后爾某某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立案后,執行干警一直聯系不上被執行人,通過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執行干警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最終找到了被執行人朱某某,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被執行人懾于法律權威,主動兌現案款1萬元,該案全部執行到位。
執行工作關乎勝訴當事人的紙上權益能否兌現為“真金白銀”,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此次集中集中行動堅決破除了影響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藩籬”,讓群眾實實在在感受到了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效,不斷增強了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丹孜澤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