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2年01月11日
我州發布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本網訊 日前,甘孜州人民政府發布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確森林草原防火期、劃定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區等情況。
該命令指出,2022年甘孜州森林草原防火期為1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同時表示,各縣(市)人民政府可結合轄區實際,延長森林草原防火期和高火險期,向社會及時公布,并報甘孜州人民政府和州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備案。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出現高溫、干旱、大風、強雷暴等高火險天氣時,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將森林防火區、森林高火險區、極高草原火險區、高草原火險區以及一旦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區域劃為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區,規定防火(管制)期限,及時向社會公布。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預報有高溫、干旱、大風、強雷暴等高火險天氣時,各縣(市)人民政府應當適時發布禁火命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
同時,該命令要求嚴格野外火源管控。在森林防火區、草原防火管制區嚴禁吸煙、燒蜂、燒山狩獵、燒草山地邊、使用火把、生火取暖、野炊、焚燒垃圾,嚴禁點燭、燒紙、燒香、煨桑、點放孔明燈等民風民俗祭祀用火以及其他一切野外非生產用火,嚴禁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燃放煙花爆竹;按規定在林區要道、國有林場林區、各類自然保護地、景區(景點)等出入口設立檢查站和森林防火警示牌,設置“防火碼”。凡進入森林草原防火(管制)區的人員和車輛必須掃碼登記,接受防火檢查,主動交出火源由檢查站代為保管,嚴禁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和草原管制區。
蘭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