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7年08月29日
——四論深入貫徹落實州委十一屆三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
■本報評論員
法治是國家治理最可靠、最有效的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現代化國家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依法治州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我州的具體實踐,是經濟社會發展到新的歷史階段的必然要求,是我州實現同步全面小康和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深入貫徹落實州委十一屆三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就必須堅守維護穩定“第一責任”,努力將一切事務納入法治化軌道,扎實推進全州依法常態化治理,保持依法治州戰略定力,夯實長治久安的法治基礎,真正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夯實長治久安的法治基礎,必須深入開展法宣教育。要扎實推進“七五”普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責任,強化“以案釋法”,緊扣反分裂斗爭、和諧甘孜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精選普法內容,扎實開展法律“七進”和基層法治示范創建活動,確保實現普法教育全覆蓋、普法實效常態化,把法制觀念深植于群眾心中。
夯實長治久安的法治基礎,必須深化反分維穩。要深刻認識反分裂斗爭的長期性尖銳性復雜性,始終保持反分裂高壓態勢,扎實開展反自焚專項斗爭,嚴厲打擊各類分裂滲透破壞活動,堅決粉碎一切破壞甘孜穩定、危害祖國統一的圖謀,全力維護全州社會大局穩定。
夯實長治久安的法治基礎,必須推進依法常態化治理。要發揮民族自治州立法權優勢,構建現代治理法制體系,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推動嚴格公正規范文明執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司法為民。強化重點行業、治安復雜場所管理,常態整治治安亂點,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全面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健全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健全落實多元化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諧因素。扎實推進依法治訪,規范正常信訪秩序。提升開放型治理能力,推動區域聯動共治、強化州際縣際交界地區協作,實現力量統籌整合和社會組織群防群治。創新加強鄉村治理,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群眾自治良性互動。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守住社會穩定、寺廟管理、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底線。
夯實長治久安的法治基礎,必須依法加強宗教管理。要始終把寺廟管理作為宗教工作的“牛鼻子”,全面落實《甘孜藏族自治州藏傳佛教事務條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統戰部門協調、宗教事務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的寺廟管理工作體制。深化藏傳佛教寺廟分類達標升級工作,鞏固提升達標升級工作成果,依法加強寺廟人員、宗教場所管理,深化“法律進寺廟”和“五二三”學習教育等活動,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保持依法治州戰略定力,必須緊緊圍繞中央治藏方略和省委藏區工作指導思想,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高舉法治大旗,準確把握新常態下法治工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深入推進依法治州戰略和法治甘孜建設,努力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顯提高,法治環境持續改善,宗教領域更為和順,民族關系更加融洽。必須堅持依法治州戰略不動搖,綜合施策、標本兼治,切實提高我州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水平,促進我州持續穩定、長期穩定、全面穩定,不斷夯實甘孜藏區長治久安的法治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