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19年12月31日
◎陶勇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這對州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提出的創建國家生態建設示范區有著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我們應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引,以四川功能區劃分為定位,堅定不移實施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實現生態產業、綠色生活、美麗城市三位一體協調發展。
要充分發揮政府在生態治理體系中的主導性作用
甘孜州生態治理體系現代化,應強調政府在生態治理體系中起主導性作用。生態治理體系建設應根據甘孜州各地區的實際情況,發揮政府的主導性作用。目前,甘孜州各地的市場體系不完善、社會力量還相當薄弱,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和機制還不健全的情況下,更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定、法律法規制度建設、生態環境的管理和執法等方面充分發揮作用。同時,通過改革決策過程和利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力量的作用,推動社會資本進入生態治理領域。應逐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并相互配合的生態治理體系,推進甘孜州生態治理體系的現代化,從而有效提升生態治理的整體水平。
要提升生態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要加快制定生態治理重大項目管理辦法、江河流域綜合管理辦法等法規。抓緊清理和修訂不符合生態治理要求的法律法規。加強生態執法,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生態環境法律意識,增強行政執法人員主動進行生態執法的水平和能力;嚴肅查處生態治理過程中的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和生態環境問責制,以保障生態治理方面的各種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要建立健全生態治理的協調合作機制
各級黨委、政府要齊抓共管生態治理工作,對于生態治理決議要貫徹落實,統籌、策劃和設計好生態治理工作,綜合管理和協調好政府各部門之間在生態治理方面的職能,真正建立綜合監管與之間監管相結合的有效的生態治理協調合作機制。應加強區域生態治理的督查,強化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職能等措施,建立完善配套、規范的行政監督和財政引導制度。特別是處理行政區的區域性、流域性重大生態治理問題時,區域督查和流域管理機構要發揮協調和調解作用,促進區域和流域內的各級地方政府開展生態治理方面的協調合作。
要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改善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機制。加快制定和完善生態價值評估體系、合理界定生態產品和服務價值, 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體現生態價值的資源有償使用機制和生態補償機制,解決經濟與生態環境、發展與保護的矛盾。其次,要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穩定投入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生態保護補償力度。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在財政預算中形成相對固定的生態補償資金來源。合理利用信貸資金,引導信貸資金支持生態補償項目。實行下游對上游、生態受益地區對保護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逐步增加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第三,要加快建立健全重點領域的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標準、程序和監督機制。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對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或者生態脆弱的扶貧開發重點區域實行生態保護優先,對禁止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全面評價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完整性保護情況。加大生態保護紅線保護力度,研究制定相關生態保護補償政策。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建立健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機制。第四,要探索市場化生態補償模式。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調整完善現行生態稅收制度,充分調動各類市場資源,逐步對水等自然資源征收資源稅并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提高征收標準并實行有利于資源節約的計稅方法。按照“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改革排污收費制度。積極運用碳排放權交易、排污權交易、生態產品服務標志等市場化手段,創新生態補償模式,探索市場化的生態補償機制。第五,要不斷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法治化。加快推進法制建設,研究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鼓勵甘孜州各地出臺生態保護補償方面的地方法規或規范化文件,不斷推進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化和法制化。通過推進生態保護補償方面的法制建設,進一步建立市場規則、規范市場行為。
要完善社會參與的生態治理體系
首先,推動企業在生態治理中發揮主體作用。企業是市場經濟的主體,也是生態治理的重要力量,必須在生態治理中發揮主體作用。要進一步提高企業參與生態治理的意識,增強企業生態責任感。充分運用市場競爭和政府宏觀調控手段,通過嚴格的法律法規建立企業問責制,促使企業承擔生態責任。通過引入市場機制引導企業積極參與生態治理,推動企業在生態治理中發揮主體作用。其次,提高社會主體參與生態治理的能力。進一步提高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治理的意識,在社會各層面和不同領域進行有針對性的生態治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同時,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以逐步提高專業性、行動力和影響力,發揮其作為生態治理社會主體應有的積極主動謀劃、深入參與、廣泛監督等作用,以社會組織和公眾為推動力推動生態治理活動深入開展。第三,為各類環保社會組織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政府要為環保社會組織更直接、更有效地參與生態治理提供制度保障和推進平臺,確保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作為治理主體,有條件、有能力參與多元化的社會治理。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為環保社會組織參與生態治理提供法律基礎和制度保證,保障環保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
(作者系州委黨校高級講師)